教师性侵毕业生案引发反思:特殊职责人员界定与校园保护机制仍待完善

近日,四川达州一起教师猥亵学生案件宣判,引发社会对校园安全和特殊职责人员法律责任的关注。据悉,嫌疑人曾担任受害学生的班主任,借辅导之名将学生诱骗至办公室实施侵害。检察机关依据2013年"两高两部"关于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认定该教师属于"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法院最终从重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保护未成年人关键在于用制度规范"信任";教师等特殊职责人员拥有的教育权和管理权应当成为守护成长的力量。唯有法治划清红线、制度堵住漏洞、社会共同参与,才能让学校真正成为孩子安心成长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