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未成年人权益侵害事件近日在上海市静安区得到司法干预。
6岁男童小周因父亲与再婚妻子顾某的情感纠纷,成为报复行为的直接受害者。
顾某通过调取小区监控掌握小周行踪,随后搬至其居住楼栋实施跟踪,更在公共区域张贴含小周个人信息的寻人启事,并向孩子父亲发出"同归于尽"的极端威胁。
面对民警调解,顾某甚至宣称要前往学校接触孩子,导致小周被迫迁离原住所,正常生活与心理健康遭受严重破坏。
法院调查显示,顾某的报复行为具有明确针对性。
其不仅违反《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更触犯《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主审法官指出,未成年人在家庭矛盾中往往处于被动承受地位,此案中加害人将成人纠纷转嫁至儿童的行为,已构成对未成年人成长权的系统性侵害。
司法救济的及时介入成为本案关键转折。
静安法院在受理小周母亲申请后48小时内完成审查,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顾某实施任何形式的接触、骚扰;划定其住所及学校周边100米为禁止活动区域;要求辖区派出所协助执行裁定。
裁定书特别强调,违反保护令将依法追究刑责。
这种"禁止令+行为限制"的双重保障机制,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立场。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通过司法训诫实现了矛盾化解。
承办法官对顾某开展专项法治教育,使其认识到将夫妻矛盾转嫁未成年人的违法性与危害性。
在法庭调解下,顾某与孩子父亲达成和解,并书面承诺终止不当行为。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处理,既要发挥司法强制力的震慑作用,也需注重家庭关系的修复引导。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深入实施,司法机关正逐步完善"事前预防-事中干预-事后回访"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本案的裁定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任何以未成年人为报复工具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安全和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本案中,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制止了对儿童的现实伤害,更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任何针对未成年人的骚扰、威胁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这种坚定的司法态度,既是对受害儿童的保护,也是对全社会的警示。
当成人的感情纠纷与儿童的安全相冲突时,法律必然站在儿童一方。
唯有全社会共同尊重法律、理性处理矛盾,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