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用无人机市场快速发展,低空安全管理正成为公共安全治理的新课题;昆阳派出所近期查处的一起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为低空安全治理敲响警钟。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事人曾某于去年11月购置无人机后,未经审批、未进行规范报备的情况下,频繁开展航拍活动。经调查核实,曾某在一个月时间内实施飞行活动30余次,其中8次飞行高度超过法定限制,最高飞行高度达到3.28千米,已进入民航客机巡航高度范围,对空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目前,曾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罚款,并被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飞行活动。 这起案件暴露出当前无人机使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上,部分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将无人机视为普通消费品,忽视其作为航空器的特殊属性和安全要求。另一方面,无人机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购买渠道便捷,但相应的安全培训和法律告知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使用者对飞行规则知之甚少。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无人机飞行活动受到严格管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真高120米以下、管制空域范围以外的区域为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的适飞空域。而机场周边、国界边境、军事设施、核电站、重要基础设施等敏感区域上方空域,以及真高120米以上空域,均属于管制空域,未经批准不得飞行。 违规飞行的法律后果十分严厉。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空域管理规定飞行民用无人机,情节较重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无人机未经实名登记飞行的,可处200元至2万元罚款。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可处500元至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没收设备。这些规定构建起多层次的法律责任体系,为低空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从执法实践看,无人机违规飞行特点是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给监管执法带来挑战。此次昆阳派出所能够精准查处违规行为,得益于技术手段的运用和群众举报机制的完善。这为其他地区开展类似执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当前,我国低空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期,无人机在农业植保、物流配送、应急救援等领域应用日益广泛。,加强低空安全治理既是保障公共安全的现实需要,也是促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关部门需要在完善法规体系、强化技术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等持续发力,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治理格局。 平阳公安机关表示,将持续加大对无人机违规飞行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呼吁广大市民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飞行规则,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低空安全。
这起案件的处理具有标志性意义;在国家大力推进低空空域改革的背景下,每个公民都应成为空域安全的守护者。只有当技术创新与规则意识同步提升,无人机时代才能真正实现有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