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老百姓平时常说,解决矛盾得有温度,尤其是在那种大龄夫妻闹离婚的事儿上。这不,最近长春汽开法院就碰上了这么一档子事儿。虽然李某(90岁)和蔡某(70多岁)都是二婚,婚后也没孩子没债务,但两人因为性格不对付,日子过不下去了,就把官司打到了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想通过法律手段结束这段婚姻。虽然法院依法判了离,还把家产给分了,可事情并没这么简单地就了结了。 问题出在履行这一步上。蔡某担心当面交割会起冲突,也怕李某拿钱不写收据;而李某呢,又特别想通过这次程序彻底断了念想。这种“虽然判了离但心里疙瘩解不开”的状态,说白了就是因为大家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好,对法律程序不太懂,再加上没了孩子帮忙管着这档子事,心里的信任危机就被无限放大了。 要是这种事儿处理不好,很可能惹出更大的乱子。财产拖着不履行会让人心里不痛快;法院的公信力也得靠“最后一公里”的好服务来体现。现在虽然民事调解结案的人越来越多,但履行阶段出岔子的事儿还不少。特别是对老年人这种弱势群体,怎么保护好他们的权益,成了咱们基层治理得琢磨透的一件大事。 面对这种僵局,长春法院这次没坐以待毙。他们想出了个“双轨”办法:一边是法官在现场盯着交付财物,帮忙写收据把事儿办得明明白白;一边又是跟双方唠唠嗑、解解心结。这种做法把服务从单纯的审判延伸到了执行阶段,既保住了裁判文书的权威,又体现了对当事人的人情味。 这事儿办得漂亮,也给咱们以后的工作提了个醒。以后咱们可以试试在审理老两口的案子时专门开个“绿色通道”,少走点弯路;还可以多请一些社工和心理专家来帮忙;更要把普法工作做在前面,让大伙儿懂法不犯法。 法律不光是个定是非的尺子,更是个帮咱们修修补补关系、传传人情味的桥。长春这次顺利调解的高龄离婚案就告诉咱们:只要在法律框架里多用点柔的智慧、多关心点人家心里的事儿,这才是真正的“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