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月23日的一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详细讲了这次商标法的修订情况。芮文彪强调,这次修法不是小打小闹,是要从根本上解决商标领域的老毛病,把恶意注册这种问题给堵死。对于那些专门为了抢注别人商标或者囤积商标的人,这次草案规定,只要不是为了正常做生意、明显超出需要的,一律不给注册。还有那些想通过误导公众来注册商标的“心机商标”,这次规定严了很多,情节严重的直接把商标给撤掉。 为了扭转大家老觉得商标注册完就不管用的现象,这次草案也完善了退出机制。要是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或者连续三年没人用,管理部门就可以主动去撤销它,让商标资源回到该用的地方。 除了严格管理,这次修法还想让大家办事更方便。比如把商标注册的异议期从三个月缩短到两个月,让大家拿证更快。在申请过程中也给申请人更大的自由,让他们想撤回申请就撤回。还有就是在诉讼程序上做了调整,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为了跟上科技发展的脚步,这次修订也很开放。不仅把没注册的驰名商标纳入跨类别保护范围跟国际接轨,还正式认可了动态标志可以注册商标。像手机开机的动画、应用程序的交互展示、电影的片头标识这些动态影像现在都能申请保护了。 这次商标法的修改是对我国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一次重要推动。它通过定规矩来防范恶意行为,通过优化流程来方便大家办事,通过对接国际规则来促进开放。修好的法能构建覆盖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和退出整个周期的现代化制度。这是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励创新的需要。 等这次修法完成落地后,一个更清晰、严格、高效、包容的商标法律环境肯定能给全面建设现代化国家提供强大的知识产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