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服务条例审议通过:以地方法规固化三级服务网络,回应设施与照护短板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养老服务成为关系民众生活质量的重大课题。

北京作为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养老服务需求日益迫切。

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指出,北京养老服务长期存在设施不足、网络不健全、失智照护专业机构缺乏、医养结合水平待提升等突出矛盾,这些"短板"严重制约了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

《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正是为了破解这些难题。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强化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四方联动,针对本市养老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制度设计。

条例最突出的创新之处在于首次通过地方立法形式确立了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体系。

这一网络体系层级分明、职能清晰。

其中,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承担统筹协调、行业指导职能;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等综合服务,整合引导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专业服务机构或依托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照护、助餐助浴、探访关爱等上门服务,以及短期替代照护、技能培训等支持性服务;社区(村)养老服务驿站作为服务中心的延伸网点,发挥链接家庭与社会服务的作用,及时收集和转介服务需求,开展便民服务,打造"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这一创新设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普惠的养老服务成为可能。

在解决养老设施短缺问题上,条例明确由区政府统筹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案,通过改造或者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

特别地,条例支持将闲置的工业厂房、商业设施、办公用房等存量设施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这一举措既盘活了城市存量资源,又降低了建设成本,体现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念。

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是养老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调查显示,居家照护是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

条例针对此提出了多层次的支持措施:支持建设专门面向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提高失智照护能力;规范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开展照护技能培训,强化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支持;推进"家庭+养老"融合发展,壮大失能失智照护队伍。

这些措施既注重机构专业照护,也重视家庭照护支持,形成了多元化的照护体系。

医养结合是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环节。

条例明确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积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分类优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慢性病长期处方、康复指导等服务;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

这一系列举措打通了医疗与养老的堵点,有助于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有效融合。

杨志伟表示,条例对北京养老服务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它将北京多年的实践经验用地方法规固化下来,完善了规划建设、服务供给、医养结合、支持保障及服务监管等关键内容,有效破解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为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坚实保障。

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北京养老服务进入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新发展阶段。

通过三级网络的建立健全,有望形成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

通过多元化的供给机制和支持政策,有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通过医养结合的深化推进,有望提升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当银发浪潮以每年6%的速度席卷超大城市,北京此番立法突破不仅为特大城市养老难题提供"首都方案",更以制度创新诠释"老有所养"的民生承诺。

从设施改造的物理空间拓展,到医养融合的体制机制破冰,这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构,正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写下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