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生态环境治理正进入以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协同治理为重点的新阶段。与此相对应,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既要保持规则的统一性和稳定性,也要能够随着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治理体系变化不断更新。如何在“稳定”与“变化”之间找到可操作的制度平衡,成为法典编纂与实施绕不开的关键问题。
《生态环境法典》的探索表明,新时代立法既要提供稳定可靠的制度支撑,也要具备面向未来的引导能力。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这种立足国情、兼顾稳定与适应的立法选择,不仅有助于为美丽中国建设夯实法治基础,也为全球环境治理规则的调整提供了“稳定性与适应性相统一”的中国经验。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目标,中国正在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的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