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中院受理森奇服饰破产清算 管理人声明公司印章证照自受理日起作废

问题—— 记者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1月20日裁定受理杭州森奇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1月27日指定浙江新鉴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随后发布声明称,森奇服饰目前尚未完成印章、营业执照等关键证照资料的移交,存破产受理后印章证照被擅自使用的风险。管理人据此明确:公司全部印章、证照自破产受理之日起作废;任何未经管理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其后果由行为人自行承担,与公司及管理人无关。 原因—— 业内人士指出,破产清算的关键环节之一,是管理人依法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和文书等资料,确保企业对外意思表示、资金流转及资产处置统一纳入法定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涉及的法律规定,管理人负有接管职责,债务人相关人员也有配合移交的义务。 据管理人披露,森奇服饰法定代表人于2026年2月9日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但仅移交了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5日期间的会计凭证,印章、营业执照等仍未交付。管理人选择通过公开声明方式先行降低风险,目的在于以明确态度切断潜在的非授权对外交易链条,避免出现以公司名义签约、融资、担保、开票或处置资产等行为干扰清算秩序。 影响—— 一是对债权人权益保护的边界更清晰。破产受理后,企业对外行为应依照法定程序并由管理人统一管理。声明印章证照作废,有助于提醒交易相对方提高审查标准,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新增纠纷,维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二是对市场交易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仍可能出现冒用企业名义开展业务的情况。管理人发布作废声明相当于对外提示风险,提醒相关机构在办理合同、开户、授信、票据、税务、社保等业务时,应核验破产程序状态、管理人授权文件及法院公告信息,避免新增法律与信用风险。 三是对破产程序推进形成现实约束。印章证照缺失可能影响账户管理、税务申报、资产盘点、合同梳理、诉讼应对等工作的推进效率。声明可以降低外部风险,但从根本上仍需通过依法追索、补办或采取司法措施完成材料归集,确保清算工作闭环推进。 对策—— 围绕后续处置,受访法律界人士建议从三上同步推进: 第一,强化依法移交与责任追究机制。管理人可依法催告相关人员限期移交;对拒不配合或隐匿、毁损重要资料的,依法申请法院采取相应措施,并追究因此造成损失的法律责任。 第二,建立对外授权“单一窗口”。清算期间,企业对外签署文件、处置资产、开展必要经营或诉讼应对等活动,应由管理人名义实施或经管理人明确授权,并通过公告、函告金融机构及重要交易相对方等方式,压缩冒用空间。 第三,推动信息公开与协同核验。建议相应机构、金融机构及交易相对方加强与法院公告系统、管理人信息渠道的核验衔接,对涉及企业权利变动、资金支付、印鉴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审慎审查,合力防范“受理后新增债务”和“资产流失”。 前景—— 从破产制度运行看,印章证照的有效控制直接关系到清算秩序与程序公信力。随着管理人接管工作推进,森奇服饰的资产负债状况、可变现资产规模、债权债务明细将逐步明朗,后续将进入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处置、分配及终结等环节。管理人此次发布作废声明,说明了破产程序中对风险的提前识别与处置,有助于为后续资产保全、债权公平受偿及市场秩序维护打下基础。

企业清算既是法律程序,也关系市场交易秩序。森奇公司案例提示,破产程序的关键细节需要落实到位;只有债权人、债务人及司法机关各尽其责、形成协同,才能让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减少交易风险,为经济运行提供稳定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