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治理链条在“最后一公里”仍有堵点。
村民小组是连接村“两委”和群众的重要节点,既承接政策落地,也直接面对生产生活的具体事务。
实践中,一些地方存在村民小组长“无人当、不会当、干不久”的现象,议事程序不够严密、决策公开不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容易造成群众疑虑,影响基层组织凝聚力与执行力。
原因——人员供给、制度约束与监督机制不匹配。
其一,村组事务繁杂但岗位吸引力不足,导致优秀人选储备不够、能力结构不均衡。
其二,组一级长期缺少可操作的制度“工具箱”,责任边界模糊、办事依据不足,容易出现“凭经验、靠惯例”。
其三,资产资金资源多在组一级形成或使用,若监管层级、公开方式跟不上,便容易滋生“糊涂账”与程序争议,进而削弱群众参与与信任。
影响——治理效能与乡村发展质量相互牵动。
村民小组运行顺畅与否,直接关系医保缴费、冬种生产等政策宣传动员是否到位,关系公共事务协商能否形成共识,关系矛盾纠纷能否在萌芽阶段化解。
治理“末梢”若不畅,既影响群众获得感,也会抬高村级治理成本;相反,村组规范起来,基层组织就能把服务做到前、把矛盾化解在小、把监督落到细,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稳定的社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策——以党组织领导统筹“选人、定责、立规、管钱、公开”全链条。
高安市围绕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出台制度性文件,着力破解“人”的问题、压实“责”的要求、规范“事”的程序、管住“钱”的风险、强化“权”的监督。
一是选优配强,把好“入口关”。
明确村民小组长任职基本条件和负面清单,优先从致富带头人、乡土人才、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中发掘人选,并通过镇村联审等方式提高选任质量,推动“能人治组、明白人理事”。
二是清单化履职,让干部“知道怎么干”。
细化村民小组长应履行的职责事项,配套联系帮扶机制,由县乡干部挂点联系村民小组,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解决实际困难,同时依托培训体系开展轮训,提升政策理解、群众工作、矛盾调处和组织动员能力,增强岗位支撑力。
三是把议事规则延伸到组一级,推动“集体事集体定”。
针对群众关注的议事不规范、决策不透明等问题,将“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向村民小组延伸,明确重大事项的提议、前置审议、集体商议、代表表决等程序,把“该公开的公开、该讨论的讨论、该表决的表决”落到实处,减少随意性和争议点。
四是加强财务监管,账目从“看不清”变“晒得出”。
全面推行提级监管的组级财务管理模式,实行统一账户、统一核算、分级审核、银行同步告知等做法,强化资金流向透明度,并定期公示组级收支与资产资源情况,让群众对集体资金用在何处一目了然。
五是完善监督网络,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健全组务公开制度,推动监督力量下沉,构建村“两委”、纪检力量、村务监督组织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监督体系,既强调村党组织的领导责任,也强化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制度管事、流程控权、公开促廉”的闭环。
六是以组织体系凝聚合力,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通过单独或联合设置党支部、党小组等方式织密组织网络,修订组规民约,推广党员包片联户,推动政策宣讲、决议传达和意见征集到户,同时对急难愁盼、纠纷隐患和红白事等事项加强联系服务,提升治理的及时性与精准度。
对问题突出村民小组实行分类施策、联合整顿,做到一组一策、靶向发力。
前景——以制度化与数字化方向提升长期韧性。
随着村民小组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基层治理将从“靠人盯”向“靠制度管”转变,从“事后处置”向“前端预防”延伸。
下一步,相关做法有望在三个方面持续深化:一是进一步提高村民小组长队伍的职业化、规范化水平,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二是把公开与监督做得更细更常态,让群众参与更充分、决策执行更有公信力;三是在条件成熟地区探索更多便民化、信息化手段,提升资金管理、事项办理和意见反馈效率,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积累可复制经验。
高安市的实践表明,推进村民小组规范化建设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通过强化党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议事决策,不仅有效解决了村民小组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更为新时代基层治理现代化探索了有益路径。
这一经验对于全国其他地区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