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先生是安徽人,在杭州工作,他刚买了建发云熙小区的房子。原本打算2025年10月开开心心收房入住,可谁能想到这房子一直修到现在还没修好呢?这事儿可让他愁坏了。本来想着房子都已经交了,物业费肯定得从去年10月算起,可没想到开发商那边一直拖着不给修。这不,前几天邱先生跑去余杭区良渚看了一下,结果发现墙面空鼓、瓷砖铺得不平,门套也对不齐,窗台石一边大一边小的问题都没解决。他当时就火了,直接拒绝签收房确认书。 本来以为开发商会赶紧整改一下这些小毛病,结果没想到这一拖就拖了整整五个月!邱先生反映说开发商的态度一点都不积极,维修进度慢得要死,而且还有一次换瓷砖的时候还出现了色差这么离谱的事。张工作为负责他家维修的工作人员回应说,其实他家最早在2025年10月交房时问题并不多,而且今年1月份已经都处理好了。至于业主说的“维修不积极”,张工并不认可。 他觉得现在剩下的问题是业主后来又提出的新问题,预计在3月底前就能修完。至于物业费到底该怎么算这事儿嘛,张工说这不在他的职权范围内没法回答。现在问题来了:这期间没住过人的物业费到底该谁来承担?杭州住保房管局物业科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费通常都是从房子交付那天开始算起的,跟你有没有实际收房没关系。 他们的理由是:物业是公共区域的服务啊!从项目交付开始就已经开始提供服务了。最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提到了类似的规定:“物业交付给业主前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交付后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也请教了律师。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的王玉臣律师说了:通常情况下物业费是从交付那天开始算起的,不是实际入住那天才算。这里的“交付”通常指开发商按合同约定通知你交房了就行。如果你因为自身原因没去办手续的话,是不会影响物业费起算的。 不过质量问题期间的物业费怎么承担要看具体情况啦!如果质量问题很严重导致你没法住进去(比如主体结构出了问题或者严重影响居住的那种),那你有权拒绝收房,这段时间的费用就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果只是一些小瑕疵或者装修问题的话就另当别论了哦! 你还可以通过保修程序来解决这些问题啊!而且这时候你还是得自己交物业费的哦!至于什么样的质量问题才算达到“严重影响居住”的程度嘛……如果双方有争议的话还是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