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护眼灯价格悬殊引争议:200元市场价为何中标近800元?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2023年中小学护眼灯改造项目引发关注;此项目中标单价高达780元,而市场同类产品单价不足200元,价差超过三倍。这种采购现象背后,反映出政府采购领域的深层问题。 表面上看是价格虚高,但根本原因更值得深究。记者调查发现,这类现象并非孤例。随机抽取的全国20个护眼灯改造项目中,相同技术标准下中标单价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超过600元的占八成。黑龙江省2023年审计报告也披露,省直部门776个商品采购价高于市场均价,多支付财政资金超过115万元。"高价中标"已成为招投标领域的普遍问题。 从采购程序看,乡宁县项目履行了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必要环节,中标价格也经过了市场价格比对。但这恰恰说明了问题的复杂性:程序完整不等于结果合理。业内专家指出,流程步步完善,结果却不合理,这是招标投标领域长期存在的矛盾。 价格虚高的原因是多上的。首先是预算设定存缺陷。一些项目在市场询价时选择性参考高价案例,导致最高限价偏高。乡宁县项目最高限价为139万余元,分摊到每盏灯约800元,这个预算基数本身就决定了采购价格的上限。其次,市场竞争不充分。部分地区招标市场混乱,"关系文化"侵蚀招投标领域,存在"倾向标""萝卜标"等问题,真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失效。 更令人警惕的是虚开价格现象。记者暗访发现,一些公司与采购方"合作"虚开价格,多出的部分能够返还。有销售人员坦言,走招标采购的话,价格可以灵活操作。为了规避监管,一些厂家为政府采购专门创建型号,或添加特殊尾缀和备注,降低价格透明度,为虚抬价格提供了空间。 这些问题反映出一些采购单位的成本控制意识不足。有专家指出,部分单位存在"花政府的钱不心疼"的心态,不主动进行成本控制,甚至为个别人员牟利留下空间。 从更广的视角看,这类问题的影响深远。一上,它直接浪费了公共财政资金。以乡宁县项目为例,按照市场合理价格采购,可以节省大量资金用于其他教育投入。另一方面,它破坏了市场秩序,鼓励了不正当竞争,使得真正有竞争力的企业被挤出市场。长期来看,这会导致产业生态恶化,最终损害消费者和纳税人的利益。 解决此问题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完善预算编制机制,建立科学的成本测算体系。其次要加强市场监测,定期发布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信息。再次要规范采购程序,强化专家评审的独立性。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虚开价格、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一些地区的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项目中标单价为176元,重庆一家工程管理公司以160多元的单价中标类似项目,这些都说明通过科学的采购管理,完全可以实现既保证质量又控制成本的目标。

校园护眼灯改造是为孩子"点亮健康之光"的民生工程。程序合规只是底线,价格合理与质量可靠才是民心所向。只有把每一笔资金讲清楚、把每一个环节的责任压实,才能让公共采购真正实现节约、高效与公平,让民生投入经得起时间与公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