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金矿坠罐事故致7人遇难 涉事企业两月前因安全隐患被罚

2月7日8时50分许,位于山东省招远市的蚕庄金矿上庄矿段一盲竖井发生坠罐事故。

事故发生时,井下作业人员乘坐的罐笼突然坠落,造成7名矿工当场遇难。

目前,善后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遇难者家属抚恤、赔偿等事宜正在协商处理中。

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全面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涉事企业存在瞒报事故的嫌疑,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接受调查。

调查组将依法依规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矿在事故发生前已多次暴露安全隐患。

根据招远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24年12月2日,招远市应急管理局曾对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蚕庄金矿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3万元。

处罚原因是该矿在10月31日的安全检查中被发现两处严重违规:一是上庄矿段负460米中段独头倒车巷未按规定安装局部通风机,导致井下通风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二是负860米中段中央水泵房配电所的电力变压器配置不合理,单台变压器无法承担全部负荷,存在供电安全隐患。

此外,2024年8月,该矿还因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配备要求,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处以2.5万元罚款。

这表明,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长期存在侥幸心理,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安全投入严重不足。

从多次处罚记录来看,蚕庄金矿在安全设备配置、通风系统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关键环节均存在明显短板。

这些看似独立的违规行为,实则反映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深层次问题。

企业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投入与生产规模不匹配,日常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最终酿成惨痛事故。

金矿开采属于高危行业,井下作业环境复杂,安全风险点多面广。

竖井提升系统作为矿井的咽喉工程,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此次坠罐事故的发生,不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痛,也再次为全国矿山企业敲响了警钟。

事故调查仍在深入进行中。

相关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彻底查清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将以此次事故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矿山安全没有“可承受的失误”,更容不得侥幸与隐瞒。

把每一次事故调查当作制度完善的契机,把每一次行政处罚转化为整改闭环的起点,才能让安全生产要求真正落到井下每一道工序、每一班作业、每一项设备维护之中。

对生命的敬畏,应体现在严格标准、如实报告和长期治理的每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