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给洞庭湖和省内其他主要河流湖泊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上了“紧箍咒”。为了让这根“紧箍咒”更管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近出台了《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把排污口从设立到监测再到执法的所有环节,都划分成了不同类别和等级来管理。这次办法明确要把责任划清楚、把审批管到位、把监测抓严实这三个关键环节理顺,给排污口“挑担子”。具体来说,要从“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这根链条上层层往下找责任人。排污单位得承担源头治理的大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则要把统一监管的职责抓牢。“河长制”的工作任务里也会加上排污口日常管理这一项,水利、住建、农业农村这些部门还得根据各自的职责配合好。在设不设排污口这件事上,文件明确要搞分类。工矿企业还有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污口得走审批手续;别的排污口实行登记就行。省级部门规定了四种情况必须由省里批,比如环评是省里管的项目排口,还有在洞庭湖和“一湖四水”干流、大型水库的排口。剩下的审批权就由市州部门自己定。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文件把入河排污口分成工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农业及其他四类,分别按重点、简化、一般三级来管。重点管的那个就先把视频监控和水质流量在线监测设备装上。如果碰上枯水期这种特殊情况,政府有权采取限排措施;汛期前也得组织把雨水管、农灌渠里的淤泥和隐患清理排查一遍。最后这办法还规定了责任主体得在污水入河的地方竖块牌子,扫一下二维码就能看到信息,欢迎老百姓和媒体来监督。(文/郑旋郭晴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