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上海的普通大学毕业的沈巍,1986年进了徐汇区审计局。谁也没想到,从1993年开始他就没再回过单位。他干脆把工作给放了,跑去街上流浪了26年。这人长相邋遢,但讲起《左传》《尚书》来头头是道,金句一个接一个,网友都叫他“流浪大师”。大家都说他哪是流浪汉啊,分明是个“百科全书”。 面对镜头时,沈巍承认自己并不喜欢审计工作。他说真正让他难受的是跟单位理念有冲突。所以他就干脆把身体给养坏了,请病假回家一去不回。 对于网上说他“吃空饷”的事,徐汇区审计局回应得很明确。他们说沈巍的身份是公务员,1993年起请假手续全都办齐了。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就得按比例发工资。工龄不满十年发70%,满十年以上发80%,参加革命工作的还能拿90%。 沈巍的工龄早就超过了十年,现在他拿的是80%的工资。人家有医院证明病了单位就得负责啊! 这事在网上吵翻了天。正方说人家确实病了得负责;反方说占着编制不上班浪费资源。可大家都忽略了一点:病假制度的核心是医疗期,而不是出勤率。 江苏、上海这些地方的规定特别细。单位得给请假的人发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还得帮交社保和公积金。 根据规定,如果实际工作年限不满5年,医疗期是3到6个月;5到10年是6到12个月;10到15年是9到18个月;15年以上可以有12到24个月。沈巍工龄长级别高,医疗期理论上可以到24个月。 就算医疗期满了也不能随便辞退人。得提前30天通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行。 沈巍的这个例子说明:只要手续全、比例对,“发工资”本身就是合法的事。法律给了单位发钱的权利,也给了劳动者休息的保障。 至于他什么时候结束流浪回去生活?可能还得看理念和制度能不能再握一次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