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住宅被异化为“专门存放骨灰”的场所,扰乱社区秩序 清明节前夕,殡葬治理话题持续升温。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将商品房或村居建筑包装为“祠堂”“佛堂”等,进行骨灰集中安置甚至牟利经营的现象。涉及的房屋长期封闭空置,人员出入和祭祀活动集中特定时段,容易引发邻里疑虑与纠纷,影响小区正常居住秩序和公共安全管理,也冲击社区习俗与公共秩序。个别地区还出现利用低价房源分散存放骨灰、在祭扫节点造成烟火聚集和环境扰动的情况,隐蔽性与扩散风险并存。 原因:殡葬供给结构与成本压力叠加,监管边界需更清晰 “骨灰房”现象既源于现实供需矛盾,也与治理规则不够清晰有关。一上,部分城市经营性墓地价格偏高,使用周期和续费规则复杂,再加上维护费用,给部分家庭带来较大经济压力;公益性安葬设施一些地区总量不足、分布不均、可及性不强,客观上让少数人转向住宅存放。另一上,住宅空间具有私密性,基层处置中常遇到取证难、劝导尺度不一等问题;一些不法主体利用“民俗祭奠”与“经营牟利”之间的模糊地带,借“情感寄托”之名进行批量安置、变相交易,进一步激化矛盾。 影响:维护住宅居住属性与群众情感寄托,需要兼顾法理与情理 从社区治理角度看,住宅小区的基本功能是居住生活。将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可能带来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治安管理以及物业治理等综合风险,也容易引发邻里紧张,甚至诱发群体性矛盾。同时,殡葬具有重要的情感与伦理需求。对不少家庭而言,合理、安静、短期的寄托方式在一些地区仍有现实需求。如何在依法治理与尊重习俗之间把握边界,考验政策细化和基层执行的精准度与可操作性。 对策:新规明确“禁止专门用途”,多部门联动推动“疏堵结合” 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作为全国统一施行的行政法规,对争议焦点作出明确规定:第三十八条禁止将居民住宅专门用于安放骨灰。业内普遍认为,此表述将治理重点指向“专门用于”“批量安置”“违规经营牟利”“扰民扰邻”等突出问题,有助于为基层执法提供更清晰的判断依据,也让社会预期更明确。需要说明的是,相关规定并非否定居民在自住房屋内基于亲情寄托进行的合理祭奠,而是强调住宅用途边界,防止居住空间被商业化、规模化利用。 在治理方式上,多地已启动政策解读和执法准备。预计新规实施后,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将加强协同,形成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处置的机制。对存量问题,宜坚持分类处置、以规范引导为主,推动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妥善安置;对新增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形成震慑,防止反弹扩散。针对清明等祭祀活动集中、矛盾易发的时段,还需加强社区宣传、物业管理和消防安全提示,引导文明、低碳祭扫。 更关键的是在“堵”之外做好“疏”。各地需要加快补齐公益性殡葬服务短板,扩大节地生态安葬供给,完善价格形成与监管机制,减少群众“被迫选择”的空间。例如,广东近年来推进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绿色安葬供给,实施户籍居民多项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保持较高水平,花坛葬、树葬、海葬等方式在部分城市加快普及,公益性安葬设施持续扩容,为群众提供更可负担、更可选择、更可到达的安葬路径。实践表明,公共服务供给越扎实,治理措施越容易落地,也更可持续。 前景:以法治方式守住居住底线,以公共服务托起民生温度 随着新规实施,住宅用途边界将更加清晰,“骨灰房”的灰色空间有望被进一步压缩。可以预期,整治将从个案处置逐步走向常态化治理:一是执法尺度更统一,减少“同案不同处理”;二是社区风险更可控,居住环境与邻里关系更稳定;三是推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促进生态节地安葬、公益性设施建设和惠民政策扩面提质。同时,政策落地仍需充分考虑地区差异与群众实际,避免简单化、运动式治理,防止将合理的民俗寄托与违法经营混在一起。
殡葬事关民生,也考验城市治理。禁止住宅专门安放骨灰,守住的是居住空间的基本属性和社区安宁;同步推进公益殡葬与节地生态安葬,回应的是群众对体面告别与情感寄托的现实需求。以法治划清边界、以服务托底保障,才能让治理既有力度也更可持续,让清明追思回归文明、简约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