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捡”的“流量密码”可就太危险了!

5月份的时候,四川遂宁有个养虾的地方突然火了,原因是一句“随便捡”。这个消息是通过短视频平台传开的,一些自媒体博主发视频说那儿的龙虾没人管,大家可以随便去捡。谁知道,就因为这句话,没过几个小时,评论区就被各种导航地址给刷屏了。结果短短十来天时间,居然有两百多个人跑到那儿去,把基地里几万斤的种虾给捞走了。这对基地的负责人来说简直是个灾难,眼看着经济损失直接上了几十万。为了阻止大家继续捞虾,他只能拉闸停电,还得通宵守在池边才把局面给控制住。可这池塘里的虾是补不回来了,他心里就想了:光道歉可不行,必须让那些造谣的和哄抢的人承担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看谁该为这场闹剧买单呢?先说那些发视频的博主们,他们一句话可能同时踩中了三条法律红线。首先是民事侵权,他们明明知道龙虾是别人的,却说是随便捡的,这就是对别人物权的直接侵犯了。哪怕他们后面道歉也没用,还是要赔钱的。再者就是治安违法了,如果博主明知道可能会引发哄抢还要故意发假消息出去,公安机关完全可以按寻衅滋事来处理他们,甚至还可能罚款拘留呢。最严重的情况是触犯了刑法里的破坏生产经营罪。如果因为哄抢导致养殖户损失了5万元以上的话,并且博主也参与其中或者放任损失扩大的话,那就是刑事责任了。 再说说那些去捡虾的人吧。这可不是什么“捡漏”,那是侵权行为呢!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捡到别人的东西必须还回去;如果不还或者继续捞取的话,那就是侵权了。就算一开始你可能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但只要有人提醒你了还继续下手捞虾,那也照样得赔钱。“人海战术”带来的巨额损失,还得大家按获利比例共同承担呢! 这件事给我们敲了个警钟:别让流量成为“漏网之虾”。平台要负起责任来,不能光看点击率推送内容。如果看到那种明显是“哄抢”的视频就应该在前面加上个风险提示或者让博主写清楚“未经核实”,否则平台也要负责连带责任。我们普通网民也得自律一点啊!看到那种“免费”、“狂欢”的信息先别急着行动,停下来想想看核实一下再做决定吧!不然的话容易冲动替别人背锅啊! 最后养殖户也得学会自救呀!可以在池子边上挂个警示牌或者打开监控留着证据;一旦发生哄抢了立马报警并且把损失清单给固定下来;这样以后打官司的时候才有证据可用呢!立法方面也得完善一下了吧?建议把“网络哄抢”这种行为纳入公共秩序犯罪里面去;把入罪门槛降低一点;提高违法成本才行啊!不然那种“随便捡”的流量密码可就太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