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显现:系统性漏洞致社保基金流失 1月23日,哈尔滨市社保中心通过官方平台连续发布四则追缴公告,披露道外区存较为集中的养老金冒领情况。核查显示,1014名参保人员在死亡后,其账户仍持续发放养老金,最长持续4年(2016年8月至2020年8月),最小单笔冒领金额为65元。这类“死人保”现象造成公共资金损失,也反映出待遇发放环节在信息核验与审核衔接上的薄弱点。 溯源成因:多重因素叠加形成监管盲区 业内人士分析,此类问题主要来自三上:一是基层社保机构与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不够及时,死亡信息传递存在延迟;二是部分地区仍依赖人工核验,难以适配参保规模大、人员流动频繁的动态管理;三是少数家庭法律意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此次公告中近三成案例仅多领1个月养老金,从侧面提示部分情况可能与信息更新滞后等技术性原因有关。 制度应对:法治化追缴与长效防控并举 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三十八条,社保机构已启动法定追缴程序。措施包括:要求家属在30日内持死亡证明到指定银行账户办理退款;逾期未处理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建立失信行为人名单并纳入社会信用管理。哈尔滨市社保中心涉及的负责人表示,2024年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升级生物识别认证系统,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完善村级社保协管员网格化协助机制。 行业影响:倒逼全国社保监管升级 此次事件引发关注。人社部数据显示,近三年全国共追回违规领取社保待遇资金12.6亿元。专家指出,随着我国60岁以上人口突破2.8亿,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持续上升,待遇发放的精准核验和风险防控更为关键。清华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建议,可借鉴浙江“静默认证”经验,利用交通出行、医疗记录等数据交叉核验参保人生存状态,将更多风险拦截在事前,减少事后追缴成本。
民生资金事关群众利益和制度公信力;对死亡后继续领取待遇的行为依法追缴,是对公共资金负责,也是对参保人公平权益的维护。把追缴的“力度”和源头的“防控”同步推进,在制度执行上更严密、在服务流程上更便捷,才能让社保基金运行更安全、保障更可持续,让民生政策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