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脸”头套其实是个镜子,照出了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下法律和商业伦理面临的考验

嘿,你们听说了吗?最近网上有个叫“明星脸”的网纱头套火得一塌糊涂。就是那种把明星或者动漫角色的脸印在透气布料上,戴上就能变个人似的东西,几十到几百块都有,看着挺好玩的。好多主播还在直播间直接试戴,扯扯衣服摆个造型,看着还挺像真的。 我看了下,不光有现成的款式卖,还能私人定制。有商家甚至说给个照片就能印,真人动漫甚至宠物的都行。不过商家一般都写着“仅供娱乐”,但我觉得这就跟免责声明似的,根本没什么用。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的孙瑜晨老师就说了,这玩意儿其实侵权挺严重的。首先就是肖像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同意制作、使用或者公开别人的照片是不行的。那些电商直接把人家明星的照片印在商品上卖,这就是在侵权。 还有可能损害名誉权呢。有些商家为了省钱或者博眼球,把人照片搞得很丑或者很低俗,这就直接毁了人家的名声了。 更重要的是还可能侵犯知识产权。这些明星的照片通常是有版权的,未经允许拿来赚钱就是违法的。 你别说,这种事情法院还真判过不少呢。之前有个叫陈某某的演员的照片被印在茶叶包装上卖了,湖南省慈利县人民法院就判了赔偿12万。还有厦门的两家公司没经演员赵某某同意就用他的照片宣传产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他们分别赔12万和8万。这些判决都告诉咱们一个道理:所谓的娱乐用途在法庭上根本站不住脚。 其实啊,现在互联网上维权太难了。东西卖得隐蔽又快,想查证据特别费劲。虽然《民法典》保护了肖像权,但想真正管住这事还得大家一起努力:平台要把好关;商家要有良心;消费者也要理智点。 这种“明星脸”头套其实是个镜子,照出了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下法律和商业伦理面临的考验。咱们不能只图好玩,违法的事儿绝对不能干。只有把法治底线守好了,市场才能既创新又规范地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