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治区司法厅近日通报,去年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效果显著,调解成功率达97.1%,运用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纠纷体现为类型多样、领域广泛的特点。传统的农业纠纷、邻里纠纷仍然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新业态劳动争议等新型矛盾也日益增多。这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宁夏通过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创新工作机制,有效应对了这个变化。 在传统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发挥基层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的一起农资赊购纠纷案例充分反映了这一点。村民李某向农业科技公司赊购36.2万元化肥后,因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支付。面对企业催款和农户困境的双重压力,大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通过耐心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既保护了企业权益,又照顾了农户实际困难,实现了互利共赢。平罗县姚伏镇的邻里纠纷案例则展现了多部门联动的优势。在秋收误收纠纷引发人身伤害后,司法所与派出所启动"警司联动"机制,调解员通过耐心疏解,最终使双方化解矛盾、重归于好。 面对新型矛盾的挑战,宁夏采取了针对性的组织建设措施。在知识产权领域,全区设立专门调解组织12个,实现市级全覆盖,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新业态领域,针对快递、网约车、直播等新兴行业的劳动争议,建立了14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配备专职调解员69人,形成了对重点领域的全覆盖服务。这些举措有效拓展了人民调解的服务范围,使其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根本上取决于调解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宁夏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将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动调解员从"经验型"向"知识型"转变。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实战演练等方式,为调解工作带来了专业新动能。这种转变意味着调解员不仅要依靠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更要掌握法律知识、行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处理更加复杂、更加专业的纠纷。 目前,宁夏已形成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这个体系的建立,使得大量矛盾纠纷能够在萌芽阶段就被发现和化解,在基层就得到妥善处理,有效减少了矛盾升级和激化的可能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层治理的成效在于及时解决问题、有效沟通。宁夏推动调解工作专业化转型,不仅是方法创新,更是治理理念的提升:以专业能力应对新挑战,以协同机制提高效率,以前置干预降低社会成本。持续强化基层治理该"第一道防线",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社会运行更具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