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梅州法院最近搞了个贴心的事儿。一名叫罗某的建筑工人,58岁了,他在工地上从高处摔下来把脊椎弄伤了,现在下半身动不了,一直在梅州市人民医院躺着呢。他为这事垫付了前两次手术费,可后来那建筑公司就不肯再出钱了。罗某某心里着急又发愁,因为治疗还要继续花钱,他以后的日子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罗某某的家人就去梅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问了问怎么办,说老罗根本没法自己去法院办手续。梅江区法院那边一听就赶紧行动起来。法院干警没让老罗自己跑,而是带着材料直接跑到了医院病房里。他们趴在罗某某的床边,耐心地听他讲当时是怎么摔伤的、现在治疗怎么样了,还给他解释了法律条文。干警们把该核对的信息都弄清楚了,把立案前的工作都做完了。老罗看着这些人这么为他操心,激动得不得了,连声感谢。 这事儿其实不光是梅州一个法院在做。现在最高人民法院还有好多地方法院都在想办法给老百姓提供方便。以前大家只能去法院办案子,现在有了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这些东西;还有的法院直接把法庭开到了乡下去。这么做就是为了让那些行动不方便的人、老人、残疾人都能方便地打官司。 这次上门立案就是把法院的服务送到了当事人最需要的地方。特别是像罗某某这样的工伤或者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他们本来就不容易维权,法院这次主动去帮忙解决问题。 这种做法不仅帮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利,还把公平正义送到了大家身边。老百姓在这种时候特别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司法的关怀。 法治建设不光是写在纸上的文件和法庭上的判决。这次梅州法院干警跑一趟医院看起来简单却很有意义。它告诉我们“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往后我们还要想办法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渠道,让更多人能享受到便利高效的司法服务。这也是我们建设法治中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