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豫东平原的西华县,一起可能引发群体冲突的土地纠纷近日画上圆满句号。县政协委员驻法院服务站调解团队通过法理情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历时两个月妥善解决了迟营镇花园居委会与华泰办事处姚庄村民高某某之间的土地续租争议。 纠纷源于一份到期土地租赁合同。2015年10月,高某某租赁花园居委会三个村民小组42.6亩土地发展桃树种植,租期10年。随着2025年合同到期,村民要求收回土地,而高某某因桃树正值盛果期,单方毁约将造成近百万元经济损失,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去年12月,三十余名村民围堵县委综治中心,要求强制清除地面附着物。调解员调查发现,此案涉及三个村民小组近百户群众利益,且桃园经济价值较高,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恶性事件。县综治中心立即启动"三调联动"机制,指定政协驻法院服务站牵头调解。 调解过程中面临双重挑战:村民方坚持"到期必须归还"的集体土地观念;承租方则强调农业生产周期特殊性。调解团队创新采用"三步工作法":首先安抚情绪避免冲突升级,其次分别座谈找准诉求平衡点,最后组织协商拟定解决方案。 春节期间,调解员放弃休假,先后12次走访农户,5次约谈承租方。对村民着重讲解《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权"条款;对高某某则明确合同到期后的法律义务,同时帮助核算桃园经济效益数据。经过持续沟通,双方最终达成续租3年的折中方案。 该案例折射出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典型特征。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加速推进,类似"合同到期但作物未完成生长周期"的矛盾日益增多。西华县创新建立的政协委员参与调解机制,通过发挥政协联系面广、专业性强的优势,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这起土地纠纷的成功化解,表明了基层治理的新思路;调解员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各方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通过耐心劝导和换位思考,将对立转化为理解,将冲突转化为合作。这种既依法又动情的工作方式,不仅有效预防了群体极端事件,更在化解矛盾的过程中增进了群众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