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最近公开了一桩红内裤案的详细经过。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自媒体博主段某因为买了许昌胖东来百货的红内裤后觉得掉色过敏,就把这件事发到网上。这一下子可不得了,视频的播放量超过了1217.4万,点赞数有11.4万,评论4.2万,转发19.9万,搞得沸沸扬扬。到了3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于把这个案子给透底了。 法院是这么说的:段某作为一个百万粉丝的网红,本来应该知道网络传播的力量有多猛,却不核实清楚自己的皮炎到底是不是内裤引起的,就跑去发视频说质量有问题。她这种行为超过了正常的监督范围,直接损害了企业的名誉权。所以最后判她赔钱给许昌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40万元,还要在她的抖音账号上发道歉视频,并且这视频得先让法院审过才行。 案子的起因是2025年1月段某收到朋友送的胖东来红内裤。她穿了之后感觉过敏,就找胖东来反馈了情况。结果两天后胖东来的人联系了她,说商品没问题,还带她去看病付了医药费。后来胖东来就把这个品牌的裤子和其他深色衣服都给下架了。段某就在平台上发视频指责内裤质量差、服务不好。 虽然她后来把视频删了,但影响已经出去了。当时许昌胖东来为了证清白还送去质检了三家机构。报告出来说裤子是合格的。胖东来就告了段某侵权。 法院认为胖东来的名声是受法律保护的。段某明明知道这么做会让对方受伤害还这么做,是有过错的。她发布的假消息和公司受到的负面影响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法院考虑到胖东来的影响力和段某的错处大小、认错态度还有下架商品、质检费这些损失,就判段某发道歉信视频并赔40万元。 再看另一边报道:2025年5月30日也就是5月30日这天,段某在抖音上鞠躬道歉了。她叫“两个小段(小)”,说自己因为本命年身体不好、情绪不稳没搞清楚状况就发视频泄愤了。 最后还得提一下编辑是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