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其实就是在别人的东西上赚钱的权利,能让不动产变“活”,但不用把所有权卖出去。

用益物权其实就是在别人的东西上赚钱的权利,能让不动产变“活”,但不用把所有权卖出去。为了更好理解这个体系,咱们先来看看几个核心考点。 第一个说的是地役权,这是给房子“装个外挂”,用别人的土地让自己的地方更方便。举个例子,甲给乙10万元,让乙在五年里别盖8米以上的楼,甲得到的这部分权利就叫地役权。这种权利只要合同生效就生效了,不用去登记也能挡住别人;但要是想转手或者抵押,就必须得去办登记。 第二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就好比给农民一张长期饭票。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组织都能当主体。这种权利和一般的物权一样厉害,要是别人想抢地,原来的权利人完全可以把它追回来。确认这个权利主要看土地承包合同,再加上登记一起生效。 第三个是居住权,就是为了让房子能住而不是用来卖的。这事儿有好几种做法:一是老人写遗嘱把房子留给某人住一辈子;二是双方签个合同去登记中心备案;三是那些没人养的老人可以把房子“押”给扶养人换个住处。不过要注意,那种谁先捡到归谁的先占办法行不通,还有法律直接规定的方式也不行,居住权必须建立在房主拥有所有权的基础上。 下面咱们来做几道题练练手。 【单选题】甲给了乙10万元,换来5年内乙不能盖8米以上的建筑,甲得到的是什么权利?答案选A地役权。解析是“按约定用别人的地提升自己地方的效益”,跟题干一模一样。 【多选题】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正确的是哪几个?答案选ABDE。解析是它有三个特性:用益、优先、追及这三个要素都占了。 【多选题】居住权能通过哪些方式拿到?答案选ACE。解析是只能走“意定”的路子,先占和法定方式都不行。 看完这些干货记得回顾一下之前的知识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