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正被赋予更深刻内涵。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检察侦查厅)厅长王光月近日就2026年检察侦查工作规划作出系统阐述,发出深化司法领域反腐败斗争的鲜明信号。 当前,尽管2018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检察侦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司法实践中仍存在部分顽瘴痼疾。王光月特别指出,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严重侵蚀司法公信力,而虚假诉讼等新型违法手段更对法治生态构成隐性破坏。此类问题往往具有隐蔽性强、调查取证难等特点,亟需通过机制创新破解监督难题。 针对这个现状,最高检提出四维攻坚路径:在政治引领层面,要求将检察侦查纳入反腐败全局谋划,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打击重点上,明确以“后果严重”“情节恶劣”案件为突破口,尤其关注扫黑除恶常态化中的权力异化现象;在制度建设上,正加快研发线索智能管理系统,并研究制定机动侦查规范性文件;在能力提升环节,将通过动态人才库管理和实战化培训锻造专业队伍。 不容忽视的是,此次部署凸显“标本兼治”思维。例如通过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严把立案关,既强调对违法行为的即时纠偏,更注重从源头规范司法权运行。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案件同比提升23%,而近三年检察侦查案件无罪判决率持续低于0.5%,印证了“稳慎精准”办案原则的有效性。 法律界人士分析认为,随着四中全会“规范司法权力运行”要求深化,检察侦查作为法律监督的“利剑”作用将继续彰显。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如何应对新型职务犯罪、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等课题,或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关键突破点。
检察侦查工作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面对新挑战,检察机关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升工作质效,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这既是回应人民期待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实际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