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能源资源保障,历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12月3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监管方式正在从“频次驱动”向“质效驱动”转变,通过系统重塑执法监管链条,推动基层执法更精准、更有力、更可持续。
问题:基层监管“忙而不精”的矛盾亟待破解。
长期以来,一些地区监管执法存在检查多、任务重、重复性强等情况,企业迎检负担较大,而风险识别和隐患治理的针对性仍需增强。
与此同时,矿山灾害类型复杂、隐蔽致灾因素多,煤矿瓦斯、水害、冲击地压等风险与非煤矿山边坡、尾矿库等风险交织叠加,给监管提出更高要求。
如何在减少无效、低效检查的同时,提升一次检查的发现问题能力与整改闭环质量,是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关键课题。
原因:转型压力与风险特征倒逼监管升级。
一方面,矿山生产建设点多面广、风险动态变化,传统依靠人力密集检查的模式边际效益递减;另一方面,一些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存在盲区,风险底数不清容易造成“看得见的管住了、看不见的漏掉了”。
再加上部分矿山基础薄弱、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单纯依靠增加检查频次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必须通过监测预警、分类分级、精准执法等方式,把有限执法力量用在最关键的地方。
影响:检查次数下降不等于监管放松,质效提升更能体现“严”的导向。
发布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11月底,煤矿方面,对市、县级政府及部门监察次数分别同比下降49.2%和52.3%;开展煤矿行政执法检查矿次同比下降34%,但单矿次平均查处隐患增长50.5%。
非煤矿山方面,对市、县级政府及部门监察次数同比下降37.4%和31%;抽查检查企业矿次同比下降28.5%,但单矿次平均发现问题同比增长32.2%。
这组“一降一升”的变化,体现出监管正从“广撒网”转向“抓要害”,把执法重心更多放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和薄弱地区精准治理上。
对企业而言,迎检负担降低有利于把更多精力投入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和现场管理;对监管部门而言,执法质量提升有助于形成更强震慑和更有效的安全治理闭环。
对策:以风险防范、履职帮扶、制度标准为抓手,构建“监测—研判—执法—整改”闭环体系。
其一,强化风险防范,提升监测预警和处置能力。
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管理办法及地下矿山感知数据接入规范,推动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以及部分高边坡露天矿、地下矿山和在用尾矿库接入感知数据,实现风险信息的在线化、动态化掌握。
同时,将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纳入对省级党委、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推动补齐风险底数短板。
在煤矿领域,推动产煤地区完善分类办法,开展月度、季度风险分析研判,紧盯高风险煤矿实施差异化精准执法,增强监管的指向性和穿透力。
其二,强化履职尽责,聚焦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开展精准帮扶。
对灾害重、基础弱、管理差的矿山组织专项帮扶,赴新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指导,对尾矿库集中地区在汛期开展督导帮扶,并推动部分省份对“不放心地区、不放心矿山”开展集中帮扶指导,累计发现问题隐患1200余条。
帮扶并非“替代监管”,而是以问题为导向补短板、促整改,推动地方和企业把责任压实到现场,把措施落实到岗位,把隐患消除在事故之前。
其三,强化支撑保障,推进法规标准体系和科技能力建设。
发布会信息显示,《煤矿安全规程》已印发实施,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上升为部门规章,并发布多项行业标准,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专项计划落地,提升制度供给的系统性和刚性约束。
同时,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依托重点实验室和专题培训等方式提升行业技术支撑能力。
在智能化建设方面,相关应用场景被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培育拓展应用场景范围,发布建设指南和重点研发目录,目的在于通过装备升级、系统联动和智能装备应用,把从业人员从高风险、重体力、恶劣环境岗位中逐步“减出来”,以技术进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前景:以“少而精”的执法与“硬约束”的制度标准协同推进,矿山安全治理将向更主动、更前置、更长效演进。
可以预期,随着感知数据接入范围扩大、风险研判机制完善、分类分级监管持续推进,执法检查将更加精准聚焦,监管资源配置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标准体系不断健全将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的可操作性,智能化与安全技术的推广将为减少人员暴露、降低事故概率提供更坚实支撑。
下一阶段的关键在于:把数据监测转化为可执行的预警处置,把帮扶发现的问题转化为可验证的整改闭环,把制度标准转化为现场执行的刚性约束,持续巩固“减负担不减质效”的治理成效。
矿山安全治理体系的深层次变革,折射出新发展理念在安全生产领域的生动实践。
当监管效能与科技创新形成共振,不仅破解了"人海战术"的治理困境,更培育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矿山安全现代化路径。
这场静水深流的改革启示我们: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既需要监管方式的刀刃向内,更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持续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