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员工弄个“末位”就把人降薪、调岗甚至直接开除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次庭审里,有一家公司因为拿“末位淘汰”当理由辞退员工,结果被判违法。现在不少公司乱用绩效考核那一套,给员工弄个“末位”就把人降薪、调岗甚至直接开除,这其实是在变相欺负人。专家们说,要想把劳动者的权益保住,光靠一方使劲不行,还得劳动监察部门去管一管,工会也得动起来,大家一起发力才行。 以前很多公司为了好管人、效率高点,就搞了这种“末位淘汰”的考核法。这种做法特别伤人,直接跟降工资、换工作还有炒鱿鱼连在一块儿,成了老板变相逼人的手段。就像这次法院判的案子一样,老板拿个“末位”名头就把人打发了,结果直接被法院说了一通。 现实里有些公司更缺德,故意把工作量定得老高老高,或者把考核标准弄得模模糊糊,好让员工显得“干不了活”,完全违背了当初考核是为了激励的本意。 这些事情之所以老是发生,说到底还是公司把法律放在一边不管。咱们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了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得有合同依据或者看同岗位的人能干多少活儿才行。企业这时候得先培训培训员工或者调调岗才对。可现在好多公司把自己那点管理权看得比天还大,借着“优化团队”的名义在乱搞。 监管这边也跟不上趟儿,监察部门去主动查的少了;加上大家打官司维权太费劲;工会本来是给员工说话的地方结果也没什么动静。这些因素加在一起,让那些坏老板觉得自己违规操作也没啥大不了的。 乱用这一套不光让员工的钱袋子受损失、工作没保障还让人心里发慌;更会让大家吵起来影响社会和谐。时间长了大家天天都在担心被淘汰掉,团队也散了心;如果法律不管不问或者没起到震慑作用的话,别的公司看着也会学坏。 要想防着“末位淘汰”乱来还得靠大家一块儿想招儿。第一就是监察部门要主动去查查那些乱搞的公司;第二是工会要站出来为大伙说话;第三是大家自己要懂法;第四是老板别光想着罚人得好好讲道理。 以后这种事儿肯定越来越规范。监管部门、社会组织和劳动者都要是一家人才能搞好事儿。这样一来工作环境就会变得更和谐更稳定。 说到底保护工人的权益就是社会文明的体现。管理创新得看法律脸色走;考核也得有点人情味才行。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把效率和公平都照顾到了;大家一起努力了才能把这个保护网给扎结实;让大伙干活赚的钱都能受到尊重和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