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先来聊点背景,咱们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这几年那是真的下了功夫往深里做了。不过呀,野生动物保护跟老百姓的日子毕竟还是有矛盾的,谁也不想家里的庄稼被野猪拱坏或者家禽被猴子偷吃。尤其是在贵州这块地方,生态环境特别好,生物种类特别多,这也带来了个大麻烦:动物多了,种群恢复了,可它们搞破坏的风险也大了。 面对这种情况,贵州这次出台了个新条例,算是给咱们国家的野生动物治理开了个头,把以前那种光盯着保护不管补偿的老路子给改了。以前遇到问题往往是事后救火,这次条例里有个挺聪明的办法叫“科学调控”。比如野猪、猴子这些东西数量太多了,超过了环境能承受的范围,条例就说了得根据生态环境容量来搞个评估,该把它们迁到别处去就迁,该调减数量就调减。这种主动干的方式,不光符合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也给咱们西部地区怎么在保护生态和发展社区之间找个平衡提供了路子。 资金这块儿也没含糊。条例里要求县政府把保护野生动物的钱列进财政预算里,还破天荒地搞了个“双轨补偿”。不光是保护名录上的动物伤人了给钱赔,连野猪、蛇、蜜蜂这些平时也爱闹事的非保护动物也都包进去了。这个规定其实就是直接回应了老百姓的心里话:保护的动物给钱没问题,那些天天来家里捣乱的怎么也没地儿说?2021年配套出台的那个《补偿办法》,已经把具体怎么赔钱的事儿都给捋顺了。 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这保险机制。政府不光自己掏钱赔,还鼓励大家买商业保险或者参加政策性保险。这就好比把风险给大家分担了。云南、陕西那边虽然也在搞试点,但把这东西写到省级法规里还是头一回。专家都说了,贵州这招有三重好处:一是把预防、保险、赔偿这三关都连起来了,不再是东一块西一块的碎片化政策;二是把“保护动物”和“致害动物”这对冤家对头的区别给模糊了,按照实际危害大小给钱;三是引入了市场手段不仅有钱了,还把社会治理的效能给提高了。 从过去的“人进兽退”到现在的“人兽共存”,咱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思路真是变了样。贵州这次通过立法搞的这套综合保障机制,不光是给解决矛盾找了个办法,也说明咱们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正在往“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的更深层次去发展。新时代的工作肯定得讲系统观念嘛,守着那条生态红线不动摇,通过制度创新把各方的利益都统筹好,最后才能让大家日子过得舒坦、生态也安全、生产也发展。以后随着国家公园体制完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推进,这种既保生态又保民生的创新做法肯定能给大家提供不少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