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事儿,甲是个自力更生的女人,刚打拼下来一条贵项链,想犒劳自己。可这女的倒霉到家,下班回家的路上遇上了专门抢劫的乙。乙一眼相中了甲脖子上那闪闪发亮的链子,心一贪直接窜出来拿刀子逼甲交出项链。甲心里头真不愿意啊,毕竟那是她努力奋斗才换来的东西。无奈之下,她一边心里挣扎一边对乙说:“你要不抢我的项链,我就跟你发生关系。”乙一听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答应了。俩人完事之后,乙拿着刀子走了,还威胁甲别声张。 事后甲赶紧报了警。我觉得吧,乙在抢劫这事上算是停手了算犯罪中止。不过检察院那边最后没起诉他,我有点不同意这看法。我觉得乙这就涉嫌强奸了。当时的情况是啥样?甲根本没得选,要么交出项链,要么就得被拿刀架脖子上。在这种只能选一个的绝境里,甲为了保命和护住财物,只能牺牲自己的清白来换活路。说白了,甲跟乙发生那事完全是被逼的。 还有人说乙只有抢劫的心思没有强奸的想法?这就没搞懂当时情况了。甲提出条件那会儿,乙其实已经默认这么做能逼甲就范了。他的心里头早就从单纯想抢钱转变成想强占别人身子了。所以说乙这心思全有了,客观上也这么干了。 这事儿到底算不算强奸还在争论呢。主要还是看他到底有没有那个强奸的故意和行为。咱们也能在评论区说说看你们咋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