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显著 7个海湾入选国家级生态案例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3月1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美丽海湾建设的最新进展。

这份"成绩单"显示,在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方面,江苏已实现显著突破,为全国美丽海湾建设树立了典范。

作为海洋大省,江苏的海洋资源禀赋突出。

全省海域面积达3.75万平方公里,海岸线全长954公里,涵盖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的沿海地区。

沿海滩涂面积占全国总量的四分之一,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辐射状沙脊群所在地,同时也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徙路线上的重要停歇地。

这些独特的生态地位决定了江苏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江苏坚持以海湾为基本单元,全面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通过"一湾一策"的差异化方案,江苏协同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滩环境整治。

数据表明,这一系统化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四五"期间,全省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相比"十三五"末期提升37.8个百分点,国控入海河流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93.9%,这充分体现了水质改善的力度之大。

在具体建设成果上,南通启东南段、大丰川东港等7个海湾已建成国家级美丽海湾,全省建成率达41.2%。

其中,东台条子泥、大丰川东港、连云港海州湾赣榆段等3个海湾因其示范意义突出,获评全国优秀案例,代表了江苏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先地位。

制度创新是江苏美丽海湾建设的重要支撑。

省生态环境厅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出台美丽海湾试点建设方案及配套管理办法,印发实施《江苏省美丽海湾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形成了覆盖建设、管理、评估全过程的完整制度体系。

这一制度框架为科学有序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针对全省17个海湾的不同特点,江苏明确了分类推进的建设布局,提出"巩固提升一批,基本建成一批,稳步推进一批,摸底启动一批"的分阶段目标。

这一分类施策的思路体现了科学决策的态度,避免了"一刀切"的做法,确保了建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资金投入是美丽海湾建设的重要保障。

江苏联合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美丽海湾省级示范项目奖励办法》,对美丽海湾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十四五"期间,省级财政累计下达1.0947亿元,为各地美丽海湾建设提供了充分的资金支持。

同时,通过省级"送政策、送技术、送资金"的方式深入一线,指导地方落实精准化、系统化治理,确保了资金使用的效益最大化。

美丽海湾建设既是水环境治理的“硬任务”,也是高质量发展的“软实力”。

从数据跃升到案例涌现,江苏的实践表明:抓住海湾这一关键单元,推动制度、资金与技术协同发力,才能把近岸治理从“治一段、好一段”推进到“治一湾、美一湾”。

面向未来,唯有持续以系统观念推进陆海统筹、以长期主义夯实生态本底,方能让海湾更清、水更碧、岸更美,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写下更可持续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