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火险形势严峻,违规用火易诱发灾害;进入冬春交替时段,受大风、低湿度、植被枯黄等因素影响——森林草原可燃物含水量下降——火源一旦失控,极易“由点成线、由线成面”。基于此,盐源、会东、昭觉等地仍出现个别人员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用火的情况,对周边林地以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现实风险。通报显示,2月7日,盐源县公安局树河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树河镇茅坪子村半山区域出现烟点,随即会同村组干部赶赴现场处置。经核查,系村民向某某山地焚烧修剪下的核桃枝引发烟火隐患。目前对应的调查已完成,案件已移交属地政府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会东县上,2月3日13时许,付某某明知处于禁火期且未履行审批手续,仍在禁火区域内焚烧地埂草。1月31日15时许,陶某某在禁火区域内违规吸烟。两起行为均违反当地2026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会东县林业和草原局已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规定,向社会明确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防火区野外用火的法律后果,起到警示作用。昭觉县通报显示,近期甲古某某在庆恒乡庆恒村林区焚烧杂草,造成明显安全隐患,违反当地禁火令规定,昭觉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森林草原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资产,保护它们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这四起违规用火案例看似寻常,却提示了同一个问题:防火没有小事。当前正值防火关键期——各方应以案为鉴——增强防火意识,严格遵守禁火规定,把风险挡在火源之外,共同守住森林草原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