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海关总署推出的扩范围多式联运试点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海南、广西、重庆等全国多个口岸同步落地,标志着我国通关监管制度迎来重要创新;本次改革的核心,是以“多式联运申请单”替代传统转关申报方式,减少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障碍,推动货物在口岸、换装地与目的地之间更顺畅流转。改革的推进也回应了现实需求。长期以来,海铁联运在成本和环保上优势明显,但通关环节仍存在堵点:货物往往需要在港口和铁路分别办理海关手续,运输方式发生变化时还需同步办理转关手续,导致海铁联运难以真正做到“一通到底”。流程繁琐不仅抬高企业办理成本——也拉长货物在途时间——影响多式联运效率和规模化发展。
多式联运模式的创新不仅体现在技术应用上,更是通关监管制度优化的重要一步;青岛港的实践表明,通过简化监管流程、整合资源网络,有助于释放港口枢纽潜力,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下一步,如何深入扩大试点成效,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操作,将成为政策制定者与行业参与者需要共同推进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