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某”商标被认定为海南省著名商标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文昌椰”撑腰,海口中院认定“海南椰某”侵权。2002年9月,“文昌椰某食品有限公司”就已经依法拿到了营业执照。这家公司的“椰某”商标被认定为海南省著名商标,在海南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2024年5月,“海南椰某食品有限公司”通过线上渠道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申请并获批登记。“海南椰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与“文昌椰某食品有限公司”的核心部分完全一致,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行政区划不同。“文昌椰某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椰某”商标在相关领域已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2024年10月,“文昌椰某食品有限公司”发现了这一情况,觉得后者的名字很容易让人搞混,以为两家公司有关系,就向监管部门投诉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认定“海南椰某食品有限公司”的名字容易误导公众,不符合规定,就决定责令其停止使用这个名字,并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要是不改名,还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海南椰某食品有限公司”不服气,跑去法院起诉。这个案子从一审打到了二审。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海南椰某”和“文昌椰某”虽然地域不同,但字号、行业、组织形式这三个核心要素完全一样,已经构成了“企业名称相同”。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企业名称登记遵循“申请在先”和“诚实信用”原则。“海南椰某”在申请注册时就应该知道省内已经有个名气不小的同类企业了,应该主动避开。既然它没这么做,那它的注册行为就不合法。海口市中院最终维持了原判,支持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决定。这个判决告诉大家:企业名字可不是随便就能抄的标签,必须得在法律框架里办。那些想靠蹭别人名字占便宜的路子在法律面前根本行不通。真正想发展得好,还是得靠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诚信经营才能赢来长久的信任。这次判决也提醒相关部门要把企业名称申报系统的查重功能做得更完善些,从源头上拦住这些争议。只有经营者守法、监管部门管得严、司法机关判得公,大家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