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围绕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形态呈现向“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络信息”交织蔓延的特点,部分不法分子以“来钱快”“门槛低”为诱饵,将未成年人卷入有偿陪侍、卖淫等违法犯罪链条,既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也扰乱社会秩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此次通报的齐齐哈尔案件,反映出恶势力团伙对未成年人群体的精准侵害及其对基层治安生态的破坏性影响,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问题: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的“招募—控制—牟利”链条化犯罪突出。
通报显示,姚某等人逐步形成以姚某为纠集者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活动范围涉及齐齐哈尔市主城区多个辖区及多所学校周边。
团伙通过在学校内部推选所谓“带头人”、散布“挣钱快”等信息,诱导未成年学生进入KTV、酒吧、音乐餐厅等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并进一步引诱、介绍卖淫,进而由团伙成员进行组织、管理并从中牟利。
案件还伴随以暴力和滋扰手段排斥竞争、抢夺资源的行为,形成“以黑护黄”“以暴控人”的恶性循环。
原因:多重因素叠加给违法犯罪提供可乘之机。
一是部分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与风险识别能力不足,面对“高回报”“快速变现”等话术容易产生侥幸心理;二是个别娱乐场所主体责任缺失,对从业人员年龄核验、入场管理、用工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为未成年人提供了违法活动空间;三是校园周边社会面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社会闲散人员长期混迹学校周边,利用同伴影响、圈层传播等方式实施诱招;四是涉未成年人案件往往隐蔽性强,受害人出于恐惧、羞耻或被控制等原因不愿报案,导致违法线索发现难、取证难,给打击惩处带来挑战。
影响:对个体、家庭与社会治理造成多重伤害。
通报披露,该团伙违法获利数十万元,同时导致多名未成年人沾染酗酒、吸烟、文身等不良习气,并出现辍学等严重后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关键期,一旦被引入高风险场景,极易形成行为偏差甚至被进一步侵害,造成难以逆转的心理创伤与教育断裂。
就社会层面而言,团伙通过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方式“以暴聚势”,不仅对同行经营者和管理者形成威胁,也对不特定群众造成安全感下降,侵蚀基层社会秩序与营商环境。
对策:坚持依法严惩与源头治理并重,形成闭环治理机制。
从司法环节看,本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法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引诱介绍卖淫、聚众斗殴等多项罪名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认定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作出数罪并罚判决,二审维持原判,释放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下一步治理重点应更加聚焦系统施策:其一,强化娱乐场所全链条监管,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年龄核验、从业人员管理与视频巡查等制度,对纵容、包庇、参与组织者依法从严追责;其二,推动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常态化,完善“护学岗+巡逻防控+风险排查”机制,针对可疑人员聚集、信息诱导招募等苗头及时处置;其三,做实未成年人保护与帮扶,学校、家庭、社区要建立预警与干预机制,对辍学风险、家庭监护缺位、经济困难等群体提供心理辅导、法治教育与救助支持,降低被诱骗概率;其四,畅通线索发现与举报渠道,推动行业监管、教育系统、公安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快速联动,提高隐蔽案件的发现能力和证据固定效率。
前景:常态化扫黑除恶将更注重“打早打小”与“治源治本”协同。
随着对涉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严惩持续加力,叠加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精细化治理,类似案件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但也要看到,不法行为可能向更隐蔽、更分散的方式演化,尤其是借助社交平台传播“高薪兼职”等信息、以熟人关系和同伴压力诱导参与的风险仍在。
各地需要持续完善风险画像和动态监测,将未成年人保护嵌入社会治理体系,把防范关口前移,尽早切断“招募—控制—牟利”的链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这起案件的查处和严厉判决,既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制裁,也是对全社会的重要警示。
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已进入常态化阶段,司法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任何危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
同时,各地应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强化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合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