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正进入新阶段。《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的生效和秘书处即将落户厦门,为我国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带来了新机遇。该背景下,厦门市政协委员黄鸣鹤提出的"生物多样性信用点交易机制"建议,反映了他对生态价值实现路径的深入思考。 黄鸣鹤在法院系统工作三十年——曾在四个审级法院任职——是全国法院系统少有的具有完整工作履历的科研型法官。长期的法治实践让他对生态法治、权利制度化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了深刻认识。作为民革厦门市委教科文卫委主任,他还长期关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领域,形成了跨学科的综合视角。这种独特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历,使他能够敏锐地把握厦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新机遇。 厦门在海洋生态保护领域已有扎实基础。作为全国蓝碳枢纽,厦门在海洋碳汇交易上已效果显著。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上,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间。黄鸣鹤指出,如果说碳汇交易是为"蓝碳"定价,那么生物多样性信用探索就是为"生命的多样性"估价。这一表述准确抓住了生态价值实现的核心问题。 为推动这一机制落地,黄鸣鹤系统研究了国际自然信用市场的发展趋势和国内试点经验,结合厦门的交易平台优势、监管实践和海洋特色,提出了循序渐进的"三步走"方案。首先开展前期研究与产品设计,为机制建立奠定理论基础;其次对接国内试点推动产品上线,实现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化;最后适时举办国际学术研讨会,确立厦门这一领域的引领地位。这些建议并非凭空想象,而是基于对厦门制度创新能力的充分认识和对全球治理机遇的深刻把握。 黄鸣鹤的参政议政工作一贯反映了系统性和持续性。在中国鲎保育领域,他连续四年提交建议和提案,最终使厦门的中国鲎保护走在全国前列。在商事调解市场化上,他推动了福建省首个商事调解组织的成立,并促成第七届国际调解高峰论坛落地厦门。他还深度参与了《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的立法全过程,构建了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这些成就充分说明他的建议往往能够转化为现实的制度创新。 值得一提的是,黄鸣鹤参与的"大陆法院庭审使用法槌"项目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2001年9月在厦门思明法院敲响的大陆法院第一槌,其原物现被收藏在北京的中国法院博物馆,被国家文物局认定为"中国共产党建党一百周年百件红色文物"之一,充分体现了他在法治建设中的贡献。 建立生物多样性信用点交易机制对厦门意义重大。从生态保护看,这一机制能为生态保护注入市场动力,激发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从经济发展看,这一机制能实现生态价值的市场化转化,为生态保护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从国际地位看,在全球海洋治理升温、厦门有望成为协定秘书处所在地的关键时期,推动这一前沿机制落地,能够实质性提升厦门在国际海洋议题上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为生态价值"定价"——目的不是把自然简单商品化——而是用制度和市场工具把保护成效变得可识别、可验证、可持续。站在全球海洋治理升温与国内绿色转型加速的交汇点,厦门探索生物多样性信用点交易机制,既是对城市海洋禀赋的再认识,也是对治理方式现代化的主动求解。唯有坚持科学核算、依法合规、稳妥推进,才能让机制创新真正转化为海洋生态保护的长期动力和公共福祉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