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其生态保护工作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然而,近期西安市公安部门查处的一起违规穿越案件表明,仍有部分人员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的法律规定认识不足,甚至有组织地违规进入保护区开展活动。 根据西安市公安局通报,2025年11月15日至16日期间,违法人员姚某辉带领参与者从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使用老虎钳剪断隔离铁丝网,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该团队沿秦岭主梁脊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进行穿越活动。有一点是,姚某辉事先通过微信平台组织苏某某等人参加此次活动,并向每名参与者收取899元费用,将违规穿越活动商业化、组织化。 在穿越过程中,违法人员的行为继续加重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据公安机关调查,参与者在跑马梁顶使用便携式燃气罐进行野外烧水做饭,这个行为直接违反了秦岭生态环保法规中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对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秦岭地区植被密集,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从法律层面看,该案件涉及多项违法行为。首先,违规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关于"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规定。其次,在核心保护区内开展与生态保护、科学研究无关的商业性户外活动,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涉及的规定。再次,野外使用明火的行为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三条的禁令。此外,破坏隔离铁丝网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违规穿越人员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警告,对组织者姚某辉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公安部门同时指出,如造成重大损失,违法人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这一处罚既说明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为类似违法行为敲响了警钟。 违规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案中,两名参与者因步行速度较慢,在穿越过程中与领队失联,后来自行沿公园自建道路下山。这充分说明,未经授权进入保护区进行户外活动,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大、风险高,容易导致人员走失或伤亡。秦岭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非专业人员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进入,极易遭遇危险。 从更深层次看,这类违规穿越活动反映出部分户外爱好者法律意识淡薄、生态保护观念不强的问题。一些组织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顾法律禁令和生态保护要求,组织商业性穿越活动,这种行为既违反法律,也破坏了户外运动的文明形象。 当前,秦岭生态保护已成为国家重点工作。西安、陕西等地相继出台了诸多保护条例和管理措施,建立了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的分级管理体系。公安、林业、生态环保等部门也加强了联合执法力度。但从本案来看,仍需进一步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威慑力,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对户外爱好者来说,应当充分认识到秦岭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户外活动。对户外活动组织者来说,更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引导参与者遵守法律、尊重自然,而不是为了商业利益而铤而走险。
保护秦岭生态安全必须坚守法治底线。抵制违规穿越既是对自然的敬畏,也是对公共规则的维护。只有将"遵纪守法、尊重自然"作为户外活动的基本准则,才能在亲近自然的同时守住安全与生态红线,让绿色屏障永续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