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划定全年禁燃区 加强烟花爆竹管控

为继续规范烟花爆竹管理,五华县人民政府近日印发通告,明确县城区域及华城圩镇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范围划定清晰。县城禁放区以长乐大桥、梅江河、利坑水沟、济广高速、横陂高速、兴华高速、油田高速等主要地理标志为界线,涵盖水寨镇、河东镇、转水镇、横陂镇等地的32个村(社区)。华城圩镇禁放区则以五华河、乌陂河、国道205线、银桂大道等为界线,覆盖华城镇东区社区、西区社区等多个村(社区)。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烟花、鞭炮、拉炮、摔炮、魔术弹、地老鼠等各类制品。 实施禁燃禁放有现实需要。烟花爆竹燃放风险不容忽视:不规范燃放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燃放产生的烟雾、粉尘和有害气体会影响空气质量,带来环境压力;同时噪音扰民、影响公共秩序。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实施全年禁燃禁放,有助于降低安全隐患、改善环境质量、维护良好秩序。 执法措施明确。通告提出,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由相应机构按规定查处——推动形成覆盖销售、运输、储存到燃放的全链条监管,确保禁令落实到位。 同时,五华县完善了举报渠道。市民可拨打110、13826628110(县公安局)、4422418(县应急管理局),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给予奖励,以便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通告也对公众参与提出要求,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并鼓励主动劝阻、制止违规行为,推动形成共治氛围,提高执行效果。

烟花爆竹包含着人们对喜庆与祝福的情感,但公共安全与清新空气同样关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把风险防在前、把治理落在日常,既需要管理措施到位,也离不开公众理解与配合。以更文明、安全、环保的方式表达喜庆,让城市夜空少些硝烟、多些安宁,才能让“年味”与“平安”“蓝天”更好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