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靳某在一款网络游戏的源代码论坛上发现了这款游戏的源码。他决定用他的计算机知识来修改游戏,打造一个理想中的版本。2023年8月,这个私自修改后的游戏已经吸引了超过300名玩家加入一个QQ群。他们通过充值来获得虚拟道具和角色提升,每次充值400元就能获得更好的体验。 靳某在这个私服上操作了大量修改,调整了游戏装备属性、外观和性能,并增加了一些个性化玩法。他以“充400元就能当大佬”这样的宣传口号吸引玩家充值。正版游戏权利人发现了异常数据并报警,经过调查,靳某累计收取玩家充值款56266元。 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认为靳某的行为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罪。公诉人指出,即使靳某修改了一些参数,但他架设的私服与原版在客户端目录结构、文件相似度还有游戏玩法和内容上都构成了实质性相似。 面对指控,靳某表示自己对原版游戏热爱,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但他承认自己无法退还已经收到的充值款。香洲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靳某确实侵犯了著作权,并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承办法官强调,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遵守相关规定,接受社区矫正等监督措施。网络游戏作为计算机软件作品受法律保护,只要修改后与正版构成实质相似就构成侵权行为。 法官提醒技术人员要善用技术工具,不要因为一时贪念或者个人爱好而触碰法律红线。同时也提醒玩家不要加入“私服”,因为这些私服往往属于非法运营,账号安全、个人信息还有充值资金都缺乏保障。 对于这个案件来说,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决给了我们明确的警示:擅自修改游戏代码谋取私利是违法的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