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行动就能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了

12岁的小宇偷偷骑电动车出门,结果在非机动车道上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把对方的车给撞坏了,车主修了4282元。因为协商赔偿没谈拢,车主的保险公司就把小宇和他家长给告到了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郑羚丽看出来了,孩子还小,直接判决太伤人,而且也不一定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所以她在收案以后,就马上把这案子列为重点来办,想着怎么帮他们和好。她先跑去跟保险公司的人好好聊了聊,把未成年人的情况和家里经济条件不好的难处都说清楚了。又多次给小宇家长打电话讲道理,告诉他们让孩子骑电动车上路有多危险,以及家长没看管好要负的法律责任。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保险公司最后把赔偿款减到了3800元。家长也赶紧掏钱把钱付清了,双方都签了调解协议。事情虽说在钱上解决了,法官觉得还得让人明白道理才行。郑羚丽当场就把一张《家庭教育指导令》给了家长。为了不让家长觉得烦,她没直接念文件上的条条框框,而是拉着他们坐下聊聊家常。她说事故是因为家里没看好孩子导致的,《家庭教育指导令》就是法律要求监护人要管好电动车钥匙、教好孩子的规矩书。要是以后还这样不管不顾的话,法院就会真的把家长给训诫一顿。 听完这话的家长心里很不是滋味,当场就答应以后一定照做。大家都知道了在处理未成年人的事情时,光赔钱是治标不治本的。今年以来,琼山法院已经给11个家庭发过这种指导令了。最近连着好几起案子都是因为家长不管事才出的车祸。法官们发现很多家长忙着挣钱养家根本顾不上管孩子的安全教育。他们觉得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必须让家长重视起监护的责任来。连蒙这次就是个例子:他在调解完了之后马上就把这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家庭教育指导令》送到了监护人手里。 这也是琼山法院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专门搞的“护苗”专项行动中的一部分措施。只要能让家长真正意识到自己的责任有多重,“护苗”行动就能既有温度又有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