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证监局对振芯科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警示函措施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秩序

四川证监局近日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经核查,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30日就“控股股东可能对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相关事项,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对外发布信息。

监管部门认为,该做法使特定渠道的信息接收者先于市场其他投资者获悉重大敏感内容,影响信息同步触达,违反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的公平原则,损害投资者公平知情权。

同时,上述信息在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不符合监管要求。

一、问题:敏感事项“非正规渠道先行”,触及信息披露底线 从监管通报看,本次违规核心在于两点:其一,信息披露渠道不符合规定。

上市公司对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的事项,应当通过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或指定渠道及时、同步披露,确保全体投资者在同一时间窗口获取同等信息。

其二,信息表述未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标准。

涉及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换届等内容,往往被市场视为重大事项或重要预期,信息一旦提前扩散或表述模糊,易引发股价波动与交易异动,放大误读风险。

二、原因:治理与合规机制薄弱,内部把关未能有效发挥 从责任链条看,违规并非单一环节失守。

监管决定显示,相关信息发布环节存在多名董事署名、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亦有签字同意,说明公司在信息披露决策、审核与发布等环节的合规控制未能有效运行。

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对“非公开传播”与“法定披露”的边界认识不足,将沟通、澄清或预期性表述通过非指定渠道外溢,忽视了公平披露的制度要求。

另一方面,针对控股股东与公司治理变动等敏感议题,公司可能存在“先回应舆情、后补齐披露”的惯性思维,导致披露节奏与方式偏离规则。

此外,董监高对信息披露责任的认识与履职力度不够,容易出现“签字即过”的程序化倾向,削弱了应有的审慎判断。

三、影响:扰动市场预期,侵蚀信任基础,抬升合规成本 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的生命线。

通过非指定渠道先行发布敏感信息,可能造成信息不对称,使部分投资者先于市场获取线索,诱发抢跑交易或跟风波动,破坏价格形成机制的公正性。

对公司而言,披露失范不仅带来监管措施和诚信记录,还可能引发投资者质疑,增加后续融资、并购、合作中的信任成本。

对市场层面而言,类似行为若频繁发生,将削弱投资者对规则执行的信心,不利于形成稳定、可预期的投资环境。

四、对策:压实“关键少数”责任,重塑披露流程与问责闭环 监管部门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要求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对上市公司而言,整改应当落到制度与执行两条线上: 一是完善重大事项识别与分级管理机制,将涉及控制权、董事会换届、经营重大变化等事项纳入“高敏感清单”,明确触发条件、内部报告路径与统一口径。

二是强化披露前置审核,建立由董秘牵头、法务与合规把关、必要时引入外部律师核验的联审机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可核验、可追溯。

三是严格渠道管理和信息隔离,明确任何对外发布、回应、沟通均须符合指定披露要求,杜绝“先在非正式场合发布、再在法定渠道补发”的做法。

四是压实董事、监事、高管的勤勉尽责义务,针对署名、审批签字等关键环节建立责任清单,形成可追责的闭环管理,避免责任稀释。

五、前景:监管持续从严,信息披露质量将成为公司治理“硬指标” 当前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强化投资者保护是重要方向。

围绕信息披露的监管实践表明,对“选择性披露”“不当渠道披露”“表述不实或不完整”等问题,监管态度明确且执法力度趋严。

未来,随着监管科技手段与市场监测能力提升,异常信息传播与交易联动更易被识别,上市公司合规成本与违法违规代价将进一步显性化。

对企业而言,真正的竞争力不仅体现在经营数据,也体现在治理结构与合规能力上;在更高标准的市场环境中,披露质量将日益成为衡量公司治理水平与长期价值的重要标尺。

振芯科技事件再次敲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警钟。

在资本市场改革向纵深推进之际,企业唯有将合规经营植入基因,方能在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行稳致远。

监管措施的持续完善与市场主体的自我革新,正共同构筑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双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