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手出的这份新规,直接称之为我国金融开放的新里程碑也不为过。针对那些去境外上市的内地企业,这份通知把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都给彻底理顺了。虽说之前很多企业在海外融资时会遇到手续繁琐、效率低下的问题,但这波改革给大家直接开了绿色通道。只要是中国证监会已经给你备案的股份有限公司,不管是发美元股票还是搞存托凭证,都能按这个新规矩办事。 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上,最大的变化是把办事时限给卡死了。比如你要是赶在境外上市首日,或者超额配售完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必须得带着备案材料去开户行办登记手续。如果说之后公司换了名字、股权变了形或者搞股份回购,那你也得及时去把变更登记办了。至于钱该怎么走,新规更是严格限定了路线图。无论是那笔首发募集的钱,还是后面分红或者减持的钱,都只能走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或者境内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这两条道。 专家们普遍觉得这是“放管服”改革又进一步的体现。一方面通过简化流程提高了便利性;另一方面通过加强事后监管守住了风险底线。长远看,这对我国企业“走出去”用国际钱去搞发展非常有好处。未来随着国家金融开放的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像这样的制度完善还会继续下去。下一步相关部门肯定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慢慢把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水平提上去。 这就好比给那些想去海外淘金的内地企业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以后大家搞跨境融资不仅有了清晰的路线图指引,也不用担心有政策上的变数了。在全球经济格局都在变的时候咱们能做到规范与便利并存、改革与开放共进,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自信。相信随着制度红利的不断释放,中国企业跟全球资本市场之间的联系会越来越紧密、越来越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