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中央提案聚焦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呼吁完善成果转化与民企参与机制

在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日益凸显。

九三学社中央近日提出,企业不仅是市场的行为主体,更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对生产力的更新换代发挥着主导作用,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已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在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

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与企业实际需求的匹配度不够高,导致大量科研成果难以有效转化为生产力。

同时,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创新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创新要素的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

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科技创新体系中供给端与需求端的脱节,以及创新资源配置的不够均衡。

为解决这一系列问题,九三学社中央提出了系统性的建议方案。

首先,要大力提升科技成果的源头供给质量。

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应精准识别并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针对关键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

同时,要强化应用导向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将成果转化效益作为项目评审、人才评价、职称评定的重要指标,形成鼓励转化的制度导向。

在高校层面,应加快建立以产业化前景为依据的专利申请前评估机制,从源头提高专利质量和转化率。

推进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是另一个重要方向。

建议加快建立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加强各类平台的互联互通,打造专业化的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实现高效率交易。

这将有助于打破信息壁垒,降低交易成本,使科技成果更快速地流向最需要的企业。

在保障民营企业参与方面,建议拓宽创新需求的沟通渠道,健全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的科技创新计划形成机制,强化从企业和产业实践中凝练创新研究任务。

这意味着要让民营企业的声音在科技创新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同时,相关部门应积极有序向民营企业开放国家重大科技平台,降低使用门槛,鼓励在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立项、研发、成果转化等环节合理考量技术指标与产业化指标,针对民营企业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

金融支持是推动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议持续优化创投行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高净值人群出资创投资金,形成更加活跃的创新投资生态。

同时,应降低科创企业上市门槛,畅通退出渠道,形成"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良性循环,为创新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发展空间。

这些建议的实施,将有助于形成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协同的创新生态。

通过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可以使创新资源更加高效地配置到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

通过保障民营企业的充分参与,可以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通过强化金融支持,可以为创新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既是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的必答题,也是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一招。

以需求牵引校准科研方向,以制度改革打通转化堵点,以要素市场与金融体系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才能让更多创新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产业链,持续夯实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