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第一状元傅斯年

傅斯年出生在1896年,是山东聊城人,他家祖上七世祖傅以渐是清代顺治年间第一位状元。有这么个了不起的家族背景,傅斯年从小就被放在了国学和书法的这条道上。他爸爸走得早,爷爷傅淦和妈妈李叔音就轮番管他,把他跟兄弟几个送进了私塾,让他们从描红开始练起。那个时候,傅斯年也没什么选择权,就是要把字写得规规矩矩的,馆阁体讲究方正、光洁、中规中矩,那种工整的模样就像一个个磨得发亮的铜钱。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馆阁体的影子和他儿时的稚气一起,成了他早期书法的底色。 到了1913年,傅斯年考上了北大预科,后来又读了国文。当时的北大是蔡元培主持的,思想特别自由,大家都在搞书社、印社、画会这些事儿。傅斯年天天泡图书馆、写社论、办杂志,激进的思想冲得他头大。他的字也跟着变得不老实了,写字的时候笔画不再那么平滑,魏碑的方正、篆隶的厚重、章草的笨拙全都掺在了一起。字写得越来越大,墨块也铺得越来越厚,但他还是守住了中锋行气的规矩。小字行书也写得很精神,看起来宽宽展展的,像个瘦高的年轻人突然把衣服给撑起来了。 1919年他去了欧洲。在那边毛笔就变成了行李箱里的纪念品了。西方的透视学、人体解剖学和现代哲学天天在他眼前晃悠,把传统书法那种社会基础都给震碎了。于是他索性把书法这事儿给忘了,写字速度慢下来了,线条却自由得很——有时候还在英文里混着写几笔。字和字之间牵丝带线拉得老长看着挺随意的,但越写越有一股定劲儿。 等到1926年回国后,傅斯年去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社会上应酬的事儿多了起来,这让他第一次有机会单纯地为写字而写字。他把汉魏的碑版、晋唐的写经还有宋元的法帖都摆在案头研究。晚上点上煤油灯熬夜熬笔的时候,他把北碑的雄强和帖学的秀润全都给揉到一起搅拌。 他晚年的作品看起来特别中和:用笔没什么特别的花活但是很厚实像是被岁月磨亮了的青玉;写字结体收放自如有松有紧;整张纸的章法一会儿大起一会儿大落但在落款的地方又轻轻收住了气。胡适说他是“人间一个最稀有的天才”,这话放在书法上也说得通——既有强劲的一面又有婉约的一面;既有庙堂的大气又有书卷的秀气。 从一开始被馆阁体的规矩给框住了,到后来漂洋过海去欧洲把自己解放出来,再到晚年主动去调和各种风格进行融合——傅斯年的书法就像面镜子一样把传统到现代、束缚到自由的这条路都给照出来了。他并不是靠书法出名的人,但他用笔证明了真正的学问最后还是得回到“中和”——既不故意去装疯卖傻也不傻乎乎地死盯着古人不放;既用碑又用帖既收紧又放开。民国那个时候的书法圈因此多了点色彩而这份色彩到现在还在纸上闪着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