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风险形态更复杂,治理模式亟待前移。
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产业链供应链深度嵌入、城市化水平持续提高、极端天气与复合灾害呈多发态势,公共安全风险呈现跨区域、跨行业、链式传导等特征。
一些事故灾害暴露出隐患排查不够精细、监管执法不够穿透、基层应急能力不够均衡等短板。
如何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损失降到最低,成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是大势所趋。
会议提出,以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主线,贯通事前预防、事中救援、事后调查评估全链条。
其逻辑在于:一方面,传统以救援处置为中心的模式在面对极端情形时成本高、代价大、外溢影响强,必须把更多资源投向源头治理;另一方面,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手段在风险监测预警、隐患识别评估、指挥调度协同方面加速发展,为“关口前移”提供技术条件。
同时,公众对安全生产、城市运行、灾害预警的需求不断提升,也倒逼治理更加精准、更加透明、更加可预期。
影响——五年成效为转型奠基,长期目标指向“韧性社会”。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是一个缩影,五年来风险防范体系更加健全,事故灾害损失显著下降。
这一变化意味着,风险治理从制度体系到能力建设已具备更坚实基础。
进一步推进事前预防,将推动公共安全从“单点治理”向“系统治理”延伸:在企业端,安全投入、技术改造、标准执行将更具刚性;在城市端,生命线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风险管控将更重协同;在社会端,公众安全素养与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将为应对极端情形增添底气。
更重要的是,公共安全韧性提升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减少因灾致损、因险致停,增强经济社会运行的连续性。
对策——以治本攻坚和专项整治牵引,形成全链条闭环治理。
围绕2026年重点工作,会议部署多项任务,突出“抓基础、补短板、强机制”。
一是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任务,聚焦长期反复、易发多发的深层次问题,以制度、标准、技术和管理的系统性改造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是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强化从源头准入、过程管控到末端处置的责任闭环,推动监管从“分段管理”向“链条治理”转变。
三是系统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把防灾减灾救灾贯通起来,强化风险识别、工程治理与基层能力建设,提升综合防范效能。
四是持续完善灾害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多部门会商研判与信息发布一致性,提升预警的及时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打通“最后一公里”。
同时,会议提出健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体系,提升应急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升级强能,建强公共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这表明,提升应急能力不能只靠单一部门“单打独斗”,而要在指挥体系上强化统筹联动,在资源保障上强化统配统用,在队伍建设上强化专业化与协同化,在社会治理上强化共建共治共享。
对于超大城市、资源型地区、灾害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还需要结合实际完善预案体系和演练机制,提高应对极端情景和复合灾害的实战能力。
前景——以“十五五”牵引2030目标,向2035体系化能力迈进。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推进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在全局中具有重要牵引作用,必须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到2030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取得显著进展,以事前预防为主的公共安全治理模式有效建立,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到2035年,要形成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全面增强。
可以预见,下一阶段的关键在于把目标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估、可追责的任务清单,推动责任落实到岗位、到环节、到末端;同时以科技赋能提升风险“可视、可测、可控”水平,并通过法治化、标准化、数字化手段固化治理成果。
会议还提出深化“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建设,意味着我国将更主动参与全球灾害治理与能力合作,为区域安全与发展稳定贡献力量。
应急管理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体现了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成熟和进步。
这一转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长期坚持,需要在防灾减灾的每一个环节都做深做细,需要在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中寻求突破。
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将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也将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