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准妈咪们经常需要在生理和工作之间找到平衡,不过有时候这种平衡可能会变得棘手。最近,北京市海淀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的法官梳理了一些涉及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案件,发现一些准妈咪会把特殊保护当作可以免责的借口。这可是一个大问题,因为制度是必须遵守的。在01年的时候,一位名叫张女士的人2011年12月入职一家商务公司做销售工作。 然而事情发展到2012年2月,张女士怀孕了。公司好心给她下调了考核任务和工作量,但没想到她却越来越少出勤。人力资源部调查后发现,张女士已经连续30天没到岗了。客户合同签不了,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尽管张女士声称身体不适,却拿不出病假条也不愿意承认错误。公司最终给她发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张女士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法院判决她败诉。法官指出,规章制度对所有人一视同仁,孕期不是免责金牌。法律也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话,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准妈咪们要注意特殊保护并不等于无限休假。小林2008年入职一家科技公司工作,2012年1月怀孕了两个月后确诊宫外孕并进行了人流手术。 她误以为手术伤害大,就向公司申请了3个月超长假期。 但是科技公司只同意给她15天的流产假。流产假期满后小林既没有去上班也没有请假, 公司就以连续旷工一个月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小林去仲裁和诉讼都被驳回了。 法官解释说流产假和产假是不同的概念, 小林把流产假硬撑成产假是对法律条文的误读。所以提醒大家即便身体确实不适也要在法定假期结束后主动去上班或者书面请假。 最后我们给准妈咪们几点建议:制度红线心里有数,沟通留痕口说为凭,请假流程走完再休,证据意识提前建立还有心理底线划清边界。希望每一位准妈咪都能在职场和母爱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