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徒3600平米违建八年未拆引争议 属地政府称当事人患病不宜强拆

近日,镇江市民反映,丹徒区辛丰镇德胜村G233道路旁的德胜家具广场存在严重违法建设;这座3600平方米的建筑自2018年建成至今已有8年,不仅未被依法拆除,今年初还继续扩建。 德胜家具广场原址是一处水塘,2018年被填平后用于建设厂房,主要从事家具组装和仓储。早在2019年5月,市民就通过政风热线反映了这个违建情况。同年6月,辛丰镇政府确认该处属于市国土部门下达的违法用地整改清单。 政府部门并非完全消极。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为促使违建人自行拆除,做了大量劝说工作。村工作人员甚至在违建人前往深圳出差期间,专程赶赴深圳进行劝说,但最终未能成功。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何8年来这处违建始终未被拆除?辛丰镇政府的解释是:违建人患有精神类疾病,经当地政法委的社会稳定性评价,不建议采取强行拆除措施。这一理由引发了广泛质疑。 从逻辑上看,存在多个疑点。其一,6年前能够正常到深圳出差的违建人,其精神类疾病的诊断依据是什么?政府部门至今未公开涉及的医院证明。其二,即便确实患有精神类疾病,这是否意味着违法行为可以不受约束?法律面前应当人人平等,特殊身体状况不应成为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其三,在违建人无法自行拆除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是否应当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而非无限期搁置问题。 ,该处土地已变更为建设用地,德胜村计划通过村庄规划来解决土地违法问题。这一思路虽然表明了创新理念,但也引发新的疑问:通过规划调整来"合法化"违建,是否符合法治精神?这种做法是否会为其他违建行为开创先例? 从基层治理的角度看,该事件反映出处理特殊情况违建时存在的制度空白。政府部门需要在维护法治权威和考虑社会稳定之间找到平衡点。对于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的违建人,应当建立相应的救济和协调机制,而不是简单地搁置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完善违建处置机制的关键在于明确责任边界。对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违建人,政府部门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对于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并建立相应的处置预案,而非以社会稳定为由无限期延缓执法。同时,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公开,让公众了解处置的具体进展和法律依据,维护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城市与乡村建设秩序,靠的是制度的刚性与执行的韧性。对违法建设既不能"一拆了之"忽视现实风险,也不能"久拖不决"削弱法治权威;把群众关切放在心上,把程序正义落到实处,把整改成果交给时间检验,才能让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在公平与秩序中凝聚更稳固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