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债啊,一但逾期了,大家通常都会商量着重新定个日子还。周军律师最近就琢磨了这个事。最高院那边给出的答案挺实在:哪怕是把本金的日子往后延了,除非债权人白纸黑字说不用罚了,否则那过期没还的利息和违约金还是得算。你说这违约行为,这又不是你打个草稿就能改回去的事儿,真的发生了就成定局了,谁也赖不掉。那个《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南交大府河苑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里就是这么判的。这里面有几个门道,大家听听看:重新定的日子只是把还钱的方式改了改,是个新说法;这新说法只管后面咋还,不管以前欠的那些账;而且这也不是把旧账一笔勾销,是另开了个新账。说白了就是债权人给了个宽限期,图个和气生财,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要债的权利。 一般来说,要是债权人真不想追那个责任了,那得说得清清楚楚,不能含糊其辞。得有书面材料签字盖章,或者是录音、证人作证才行。要是光写个“同意延期还款”,或者是“重新安排还款计划”,这种模棱两可的话不算数。只有像“同意免除债务人2024年1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这样写明白了才有效。 那种光定了新日子没提过去事的情况、还有只说能延期没表态要免罚的、甚至是收了按新规矩还的钱却不吭声的、还有打官司达成调解只改了还钱日子却没说不用给利息的——这些都不算“明示放弃”。所以大家以后签合同得留点神,最好找个律师把条款捋顺了再签。要是有纠纷了赶紧把证据攒起来打官司。 点赞关注分享让亲友都能学点法律常识保护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