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花这事儿闹了十六年了,总算在2025年1月把属于她的不动产权证给拿到手。这起从2009年7月就埋下的纠纷,是开发商搞的“一房二卖”,弄了个虚头巴脑的合同,还去银行贷了70万。李花当初花了96万买的中山区豪森茗家的房子,开发商把款收了,房子也给了她住,就是不给办证。谁能想到开发商私下又把这房卖给了余钧,还先给余钧办了产权证。更坑的是余钧拿着证去银行抵押了70万,这就等于说李花花了真金白银买的房现在归了别人,还背着银行的债。开发商为了不让事儿露馅,这些年一直偷偷替余钧还月供。直到2024年初,李花才委托律师去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告了开发商和余钧。 法院查下来发现,余钧压根没要过房子住,签完合同立马拿房子去银行套了贷款,一直由开发商帮忙还月供。这买卖合同就是为了借钱用的假戏真做。2024年12月法院判了合同无效,让余钧把产权注销。因为原来的合同里写着要仲裁,李花就拿着判决书去找大连国际仲裁院,仲裁庭看她交了全款又住了十几年,2025年6月也支持了她,让开发商赶紧把证办了。开发商赖账不办,李花就申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核实后发现贷款早还完了,就直接裁定把房子过户给李花。 这事儿说明开发商太不守规矩了,为了掩盖“一房二卖”不惜长期代偿贷款,简直是法律和道德都丢尽了。买房人也得长点心眼,买完房子赶紧办证。这次案子靠司法解决了,既帮李花拿回了房子,也告诉大家法律是真能保护咱们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