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吉水法院那边,有个叫李某的人拿无人机去给自家油菜田打药,结果风太大了,药全都飘到隔壁刘某的蜂场去了,直接导致蜜蜂大面积死亡。这事儿本来挺普通的,谁知道刘某性子急,直接就把诉状递到了吉水县人民法院八都法庭,张口就索赔一大笔钱;而李某那边却觉得死了几只蜂没什么大不了的,完全没必要这么狮子大开口。两边当时谁也不让谁,气氛一度变得非常紧张。好在法官及时赶到了现场,先把双方都请到了村委会。法官在那儿讲了不少法律条文,说李某当时既没提前给邻居打招呼,也没采取什么防飘措施,这完全是违反了《民法典》里的规定。为了让赔偿金额显得合理点,法官还举了不少邻村类似案件的例子。 随后村干部们也接过话茬,搬出了村里的老规矩:远亲不如近邻嘛,大家平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多退一步海阔天空。经过这么一番好言相劝之后,双方的火气算是消了不少。从一开始的互相指责到后来都愿意各让一步,这中间的差距是一点点被抹平的。最后定下来的协议是李某一次性赔给刘某3000元;而且李某保证以后干活前起码得提前24小时在村里发公告或者贴个警示牌子;作为交换条件刘某也放弃了追加赔偿的要求。两人终于握手言和了。 其实这事儿也不算啥大事儿,只不过是吉水法院践行“枫桥经验”的一个小缩影罢了。这几年当地搞了不少花样出来,弄了个“综治中心+法庭+派出所”的一站式平台让大家在一个屋子里头办公。平常有个小矛盾大家都能在现场把问题给解决掉。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举措就是他们会在晚上开办“以案释法”夜校课,专门把《民法典》这些法律条文送到田间地头去讲。让老百姓遇到麻烦了先找法律帮忙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