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行政垄断 三方面发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当前,我国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公平竞争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愈发关键。

国新办2月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将围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全面提升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反垄断执法质效,持续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制度环境。

问题方面,一些地区和行业仍不同程度存在行政力量介入市场、设置隐性门槛、通过指定交易对象、限定经营范围、差异化准入等方式影响公平竞争的现象。

这类行为看似“护航本地”,实则容易造成市场分割、资源错配与效率损失,抬高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影响消费者福利与创新活力释放。

尤其在区域协同发展、跨区域经营增多的背景下,行政壁垒的边际负面效应更加突出。

原因方面,地方在稳增长、保就业、促投资等压力下,可能倾向于通过政策工具“倾斜式”配置资源;部分领域监管规则交叉、权责边界不清,给不当干预留下空间;同时,公平竞争审查在个别地方和部门仍存在理解不一致、执行不平衡等问题,例外条款适用边界把握不严,导致个别政策措施在出台前未能充分识别竞争限制风险。

此外,一些经营主体对合规边界认识不足,存在“依赖行政安排获取优势”的路径依赖。

影响方面,行政性垄断和地方保护不仅会削弱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会影响政策协同与营商环境评价,进而制约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和经济循环的顺畅运行。

对企业而言,跨区域拓展面临重复审批、标准不一、机会不均等问题,阻碍规模化经营与产业链协作;对政府治理而言,规则不统一易引发政策竞赛与低效竞争,增加治理成本。

长期看,若不能及时纠偏,将影响创新要素流动与新质生产力培育。

对策方面,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从三方面重点推进,形成“查处一批、纠治一批、规范一批、预防一批”的治理格局。

一是以严格执法办案强化震慑。

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重点案件,推动废除一批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对突出问题精准识别、督促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强化惩戒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同时强化协同联动和专业支撑,压实属地办案责任,提升执法精准度和有效性,推动从“个案纠治”向“制度性清障”延伸。

二是以源头治理减少政策性风险。

将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研究完善配套办法,健全重要政策措施审查机制,严格把控例外规定适用,防止带有排除、限制竞争导向的政策措施出台。

并将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提高审查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抽查,完善举报处理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审查制度真正落地见效,把问题解决在“文件上墙、政策出台”之前。

三是以合规建设促进行业自律与协同治理。

将充分发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跨部门风险会商与信息共享,增强政策协同性,避免“各管一段”造成的监管空白或叠加干预。

围绕重点领域开展常态化合规指导和风险预警,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提出工作建议、作出合规提示,明确红线底线,推动以案释法、以案促治。

与此同时,将加大执法案件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度,形成可预期的规则指引。

前景方面,随着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性障碍有望进一步减少,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环境将更趋稳定。

可以预期,下一阶段治理重点将更加突出精准化、体系化:既强调对严重违法行为“动真格”,也强调把公平竞争理念嵌入政策制定全流程,推动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转变。

随着信息发布平台等载体常态化运转,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也将为公平竞争治理提供更有力支撑。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严格执法、源头治理和合规建设的有机结合,正在形成反垄断工作的立体化、全方位格局。

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的坚决行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只有营造共享机遇、共同成长的健康市场生态,才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市场环境,让各类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实现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