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良:为民族干出对得起时代的事来

马明良给咱们介绍了一位在法治建设上功不可没的大法官马有功。这位可敬的法官在青海省循化县人民法院,从书记员干到了院长,后来还当上了县长、书记,最后又去了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当主任。1988年到1998年,他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位置给坐热了,一边兼任青海省法官协会会长和中国法官协会常务理事,现在更是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位子上。不过话说回来,要说他最让人骄傲的事,还得是他当高院院长那十年,靠着推行公开审判制度,实实在在地给我国法治建设添了不少光。 啥叫公开审判?简单点说就是法院把审理的全过程都摊在阳光下。不管是开庭、调查、辩论,还是最后的宣判,除了法官们躲在背后评议的时候是关上门的,其余全都面向社会公开。这就意味着不光当事人能听个明白,老百姓也能去旁听;只要法律允许,媒体还能自由采访报道。这么一来,法院也就不再是高高在上的“黑匣子”,变成了一扇敞开的透明窗。 历史告诉咱一个理儿:打官司和审判搞得多透明,全看社会有多文明、司法有多民主。要是社会进步了、识字的人多了、民主意识强了,那诉讼也自然会开放起来。马有功院长心里门儿清,为了守住宪法的尊严、维护司法公正,他胆子挺肥地带头搞起了这场改革。他不光自己认真钻研写了好几篇高水平的论文,像《论公开审判》《认真贯彻公开审理的宪法原则》这些都拿得出手;他还跑去给各级领导班子上课,让大家都学《宪法》和各种法律条文。 理论准备足了之后,他就大刀阔斧地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省高院率先拿死刑案件开刀作为突破口,这扇改革的大门算是彻底打开了。这事儿传得很快,马有功一下子就成了名人。中央电视台的《东方时空》和《东方之子》都报道过他的故事;《中华英才》杂志也一连刊载了两次他的事迹;他的名字还被收进了《当代世界名人传》《中国当代名人录》《中国少数民族名人录》《中国改革者风采录》这些大书里头。 好多当官的在位的时候呼风唤雨,一下台影响力也就没了;主要是因为他们眼光短浅、急功近利,老搞些小动作小圈子。马有功大法官就不一样了——他大智若愚、心胸宽广、看得远。虽然退休了好久,他的贡献却一直在延续,真正受益的还是咱们普通老百姓。希望咱们的年轻干部都能多向他学学:学着他那宽广的胸怀和长远的眼光;学着他的平易近人和与人为善;学着他服务大众、淡泊名利的精神;像他一样为社会、为民族干出对得起时代的事来,少给自己留遗憾。